罗源县检察院技侦用房(国内)

罗源县检察院技侦用房(国内)

招 标公告
招标编号:FJTY-2007-012
1 罗源县检察院的罗源县检察院技侦用房,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发改投资[2007]232号)。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工程性质:装饰装修;
2.2 工程规模及地点:面积1400m2,位于罗源县凤山镇东外路;
2.3 工期:75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 投标人应在本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须通过上一年检年度年检。
2) 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的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且具有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
3)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有效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具备房屋建筑三级(或以上)资质等级,须通过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且在本工程招投标其间未承担其它在建(或中标)工程的;
5)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从投标人属地基本存款账户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6) 本工程招标文件中的其它规定。
5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后审条款,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 招标代理单位将以不记名方式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为2008年1月10日至2008年1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5:00,地点为福建天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将开具不署投标人名称的费用交纳凭证。开标时,投标申请人应出具费用交纳凭证原件(注: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投标单位出具同一张费用交纳凭证的,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含清单、控制价、光盘、图纸),售后不退。
8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人民币壹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9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月23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到罗源县检察院。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罗源县检察院公开进行,投标人本工程的授权委托人应准时参加。
招标人:罗源县检察院
办公地址:罗源县凤山镇东外路
联系人:方科长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天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州市六一中路136号5-103
邮政编码:350005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柳先生
日期:2008年1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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