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记录仪等招标公告

执法记录仪等招标公告

延川县公安局关于采购执法记录仪等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延川县公安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延川县公安局关于执法记录仪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延川县公安局关于执法记录仪等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YCZFCG2015-054

三、采购人名称:延川县公安局

地址:延川县上杨家湾

联系方式:189*****01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延川县财政局大楼三楼321室

联系电话:****-*******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执法记录仪,执法办案设备,智能枪弹柜,防盗系统等(具体采购数量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采购最高预算价:799600.00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投标人资质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六项规定;

(2)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并提交年检报告。(原件)

(3)防爆桶,安检器,身份证阅读器,执法记录仪,防盗系统,审讯椅,尿检箱,审讯系统隔离器,枪库防盗门为公安部入围产品,并取得生产厂家项目授权及检验报告。(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5)投标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或同类项目的业绩,单项金额不少于100万。

(6)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红章)两套,原件审查后退回。

八、报名时间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一)时间:2015年11月18日至2015年11月26日0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延川县财政局大楼三楼321室

九、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0日上午9:30时。

(二)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0日9:30(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开标地点:延川县住建局五楼开标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 武峰

联系方式: 189*****018

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1月18日

标签: 公安局 记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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