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月高新区关于丙八路、丙二路农大北路、紫薇街、紫竹街、博学路、棚户区绿化带、医大一院绿化带邀请土地价格评估机构的公告招标公告
净月高新区关于丙八路、丙二路农大北路、紫薇街、紫竹街、博学路、棚户区绿化带、医大一院绿化带邀请土地价格评估机构的公告招标公告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对丙八路、丙二路(农大北路)、紫薇街、紫竹街、博学路、棚户区绿化带、医大一院绿化带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土地实施征收。因征收工作需要,现邀请土地价格评估机构参与项目评估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区域
具体位置以丙八路、丙二路(农大北路)、紫薇街、紫竹街、博学路、棚户区绿化带、医大一院绿化带项目用地边界为准。
二、评估面积
具体面积以出具评估报告实际发生为准。
三、报名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在吉林省范围内从事土地评估业务资格;
2.具备保证服务顺利实施完成的技术人员和设备条件;
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报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procure.jingyue.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报名。
四、评估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以《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吉省价房涉字[1995]第17号)中规定的收费标准为基准,按肆折支付费用。提交全部经验收合格的评估报告后,一次或分次结算费用。
五、提交报名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注册土地估价师证书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且需至少两名对征收项目全程跟踪);
5.注册土地估价师人才服务中心托管人事档案证明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6.企业业绩情况、估价师执业情况等相关文件。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1日(五个工作日),当面提交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春市净月高新区福祉大路1572号)1号楼4楼A区。
联系人:于皓
联系电话:0431-********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工作站
2023年8月4日
标签: 绿化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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