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利生源等3户资产处置公告

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利生源等3户资产处置公告

  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对其拥有的3户不良资产进行组包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资产信息清单:截至2023年5月21日,本次拟处置债权资产本金合计7,793.87万元,位于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债权清单如下。

资产清单(债权)

序号

债务人名称

本金(元)

利息(元)

担保类型

担保情况

债权现状

(截至时间:2023年5月21日)

(截至时间:2023年5月21日)

1

包头市甲尔坝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9,100,940.03

1,241,712.13

保证

保证:担保方式为由内蒙古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王保才、史引枝、刘国寇、赵英兰、周葆纲、张维英、包头市甲尔坝建材中心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执行中

2

包头市甲尔坝汽车超市有限公司

13,205,029.92

1,478,551.79

保证

保证:担保方式为由内蒙古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王保才、史引枝、刘国寇、赵英兰、周葆纲、张维英、包头市甲尔坝建材中心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执行中

3

包头市利生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55,632,762.77

26,739,321.19

保证

保证:内蒙古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李存在、贾伟、刘埃凤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执行中

  二、对交易对象的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注册资本、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涉黑涉恶,不存在非法经营、非法集资等情况。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关联人或者上述人员及其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以及与上述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人员。如不符合条件参与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其他事宜:公告特别通知上述债权资产涉及到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出资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优先购买权人,我公司拟对上述债权资产进行处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我公司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同时务必关注相关处置公告,并按照相关公告时间要求参加竞买。否则,按相关政策规定,均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公告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五、特别提示与声明: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以上债权及其处理方式、处理方案进行调整。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六、联系方式

受理公告事项联系人:付先生,0471-*******;孙先生,0471-*******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闫先生,0471-*******,高先生,0471-*******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万铭总部基地6号楼


  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利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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