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景点监控集中显示系统招标公告
旅游局景点监控集中显示系统招标公告
保康县旅游局景点监控集中显示系统采购安装竞争性谈判公告
按照保采计[BKZC2015]135号计划函的要求,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保康县旅游局的委托,对其保康县旅游局景点监控集中显示系统采购安装进行竞争性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编号:[DFCG2015]037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保康县旅游局景点监控集中显示系统采购安装
三、项目内容:景点监控集中显示系统。
四、本项目预算50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的合法企业;
3、供应商必须具有湖北省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书类别D类以上(包括D类);
4、供应商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以证明其近几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5、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供应能力,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和良好的信誉,无不良经营行为;
6、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5年11月18日至2015年11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休)。
2、地点: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保康分公司(保康县城关镇清溪92号院内四楼)。
3、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持以下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组织代码证副本、湖北省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凳记备案书类别D类以上资质、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购买谈判文件。
七、谈判响应文件送达(谈判)地点及截止时间:
送达(谈判)地点:保康县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可以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授权代表应当携带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谈判响应文件处理)。
送达(谈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日上午09时00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保康县旅游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保康县城关镇清溪路92号
联系人:董先生
日期:201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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