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阳路南侧、园林路东侧地块项目建筑材料及工程质量检测工程

观阳路南侧、园林路东侧地块项目建筑材料及工程质量检测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观阳路南侧、园林路东侧地块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謇企业家学院,招标代理为南通市通大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筑材料及工程质量检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观阳路南侧、园林路东侧。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本项目检测费用估算金额约160万元。

2.1.4工期要求:检测试验服务期限:自各工程开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具体服务周期根据项目进度)。保证满足现场施工进度需要,一般情况下自委托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不含委托日)应完成检测工作,特殊情况应不超过五个工作日(不含委托日)完成检测工作;并在完成检测工作后两天内出具检测报告,根据施工进度情况,在检测完成后三天内出具中间报告,否则乙方需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逾期违约责任。

2.1.5 检测要求:试验检测程序符合规范并对试验结果承担责任。检测作业结束后按招标人要求时间(一般 3 日历天内)出具真实、科学、准确、公正的检测报告(一式伍份),为招标人工程监管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咨询。

2.1.6质量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检测内容、频率和要求应满足本项目最终设计文件要求、《南通市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抽样检测技术导则》等相关规范文件的要求。

2.2招标范围:

对本项目施工范围进行见证取样检测、专项检测、备案检测等其他一切需招标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必检项目,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本项目检测的内容包括项目的所有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不含试桩检测、消防检测、防雷检测 )

(1)见证取样材料检测(水泥、砂石集料、钢筋、混凝土、砂浆、外加剂、粉煤 灰、钢绞线、波纹管等);

(2)主体(混凝土结构和构件实体、后置埋件);

(3)钢结构检测(钢结构工程用材、焊缝探伤等);

(4)建筑节能(无机保温材料,塑料保温板、聚氨酯保温板、玻璃棉、橡塑绝热 材料、岩棉保温材料等)保温绝热材料检测;

(5)建筑节能系统现场检测(锚钉、保温层、抗裂抹面层、饰面砖拉拔等);

(6)现场内墙粉刷砂浆粘结强度拉拔;

(7)建筑节能结构实体检测;

(8)现场热工、现场门窗及门窗幕墙型材检测;门窗幕墙中空玻璃露点检测;

(9)结构胶耐候胶相容性、耐污染性及力学性能;

(10)建筑装饰材料(涂料、饰面石材、陶瓷砖、不锈钢管等)检测;

(11)防水涂料、卷材、止水带、膨胀橡胶、水泥基刚性防水材料等防水材料、 接缝材料检测;

(12)给排水管材、电线电缆、电工套管等水电材料检测;

(13)室内环境检测;

(14)热工性能;

(15)桩基检测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中必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并取得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资质认定证书》。

3.2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

3.3投标单位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证书附件须包括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等专项检测项目,备案证书附件须包括墙体屋面材料、饰面材料、防水材料、门窗、建筑水电等备案检测项目)。

3.4南通市市区(包括崇川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外的检测机构须提供经南通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相关证明材料;

3.5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或培训证书,且同时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同时为投标人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4月~2023年6月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3.6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9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7月16日至 2023年7月20日 14 时30分;

4.2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在“张謇企业家学院”网站发布,有意向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5. 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 7 月20日14 时 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大厦A幢16楼1615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张謇企业家学院”网站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线下纸质开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謇企业家学院

联系人:朱寿春 电话:180*****230

招标代理:南通市通大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瑶 电话:187*****862

招标文件-观园路南侧、园林路东侧建筑材料及工程质量检测工程0715.docx

标签: 工程质量检测 建筑材料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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