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文理学院处建筑、园林垃圾清运服务采购网上询价公告
重庆文理学院处建筑、园林垃圾清运服务采购网上询价公告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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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其他无害固体废物处理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 ¥50,100.00 | 1(批) | ¥50,100.00 |
必须上传:附件中的明细报价表
1.建筑垃圾清运: 车厢5立方以上
2.园林垃圾清运: 车厢8立方以上
3.单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建筑垃圾清园服务和园林垃圾清运服务,每次清运时由采购人派驻的现场监督人员实施旁站,现场监督管理并核定清运数量(以双方签字认可的书面数据为准)。
1.本次采购为分项目单价报价:此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上下车费用(上下车方式自行考虑)、油费、运输费(包括各种运输手续费)、人工费、措施费、场地清洁费、工具费、风险费、渣场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包干价),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甲方不再补偿。
备注:园林垃圾由采购人安排人员上车,故报价不含上车费。
2.供应商报的单价或总价均不能超过单价最高限价和总价最高限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一)合同签订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1000元的履约保证金。
(二)供应商按采购合同清运垃圾,然后按采购人要求的格式提交验收申请;
(三)建筑垃圾和园林垃圾的清运按季度结算,服务费=实际清运数量*成交单价,服务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验收报告,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支付相应金额。
(四)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1000元)。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1.重庆文理学院校内所有建筑垃圾和园林垃圾的清运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以内必须响应。
2.服务过程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产生的法律、经济和相关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供应商负责办理建筑垃圾、园林垃圾清运和处置过程中的各种相关手续及其费用。
4.供应商清运的建筑垃圾应运输至合法渣场,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处理,运输途中不得超载及冒装抛洒,并严格执行市政管理相关规定,否则,一切后果由供应商全部承担。
5.建筑垃圾每车清运量须≥5立方米;园林垃圾每车清运量须≥8立方米。
6.供应商应选用安全合法的车辆,驾驶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和条件,不得违规违法驾驶。应加强垃圾清运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并采取各种安全措施,确保安全零事故,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安全风险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垃圾清运完毕,供应商应做好垃圾堆放地的清洁卫生工作。
8.园林垃圾清运的上车由采购人负责,建筑垃圾清运的上车由供应商负责。垃圾上车点位于校内垃圾临时集中堆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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