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矿集团新疆赛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竞价销售公告

徐矿集团新疆赛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竞价销售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徐矿集团新疆赛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竞价销售

2.出售人:徐矿集团新疆赛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3.物资竞价明细:

序号

车辆名称

型号

颜色

出厂日期

行 驶

公里数

竞拍底价

1

金杯牌国产

中型普通客车

2012年2月25日

23万

*****

2

别克牌

小型普通客车

2008年11月29日

60万

*****

其他要求:

1、本次竞价销售为两台车分别出售。

2、车辆为在用车辆,行驶里程以交车时公里数为准。

3、中标人在拆除、装卸、运输、外围协调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发生的安全问题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二、竞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

2.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3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

3. 自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公民。

三、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3.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RMB*****元);

3.2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徐矿集团新疆赛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302*****040******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和什托洛盖支行

3.3本次采用电汇形式缴纳的方式(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或自然人从本人银行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在竞价前交至出售人账户,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活动。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上午12:00时至2023年8月11日上午12:00时;

2.报名方式:竞价人首次须先在惠隆煤业招采网(网址:惠隆煤业招采网 (xkjt.net))上完成注册工作,经审核通过后在公告查看页面点击“我要投标”。

3.注册需上传资料:

①法人单位持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或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照片;

②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及有效的个人信用调查记录扫描件照片。

4.注册、审核、咨询电话:0990-*******。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报名及投标的,责任自负。

五、现场踏勘

踏勘时间:2023年8月10日19时前。

踏勘地点:新疆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县和什托洛盖镇

踏勘现场联系电话:189*****099

六、竞价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2023年8月11日上午12时至2023年8月11日上午12时15分竞价人在竞价开始前,先登录“惠隆煤业招采网”,点击进入“销售竞价室”,进行线上轮番报价,报价均为含税价。

七、竞价规则

1.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竞价人的后一次报价应当高于前一次报价,本次竞价有步长(每次加价的幅度)要求的,竞价人按步长进行加价,不按步长进行加价的,报价无效。竞价期结束后,以最后一次提交的报价为最终报价。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标段一为金杯车,步长为:2000元,标段二为别克车,步长为:2000元。

2.在报价截止前1分钟内,如有竞价人报价,系统会自动延长竞价时间3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最后三分钟内没有竞价人出价时,竞价结束。

3.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以最先提交的最终报价最高的竞价人为中标候选人。

八.注意事项

1.竞价人须在规定起止时间内进行报价的,逾期视为放弃竞价资格。

2.竞价人踏勘现场的,须提前预约并办理登记手续。否则,无权参加现场察看。现场踏勘费用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九、联系方式

出售人:徐矿集团新疆赛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联系电话:133*****777

车辆咨询电话:189*****099

2023年8月7日

车辆转让协议(范本)

甲方:(卖车方)徐矿集团新疆赛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买车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现甲方将车*辆转卖给乙方,车牌号:,车架号: ,发动机号:,现达成协议如下:

一、 购车价格为:

人民币大写:小写:

乙方一次性付清购车款,并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过户完成后,甲方一次交清该车的全套手续和车辆。

二、该车属于甲乙双方自愿交易,自由买卖,双方成交时的车辆为二手车,车况按成交时为准,成交后的车辆机械损坏等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该车在售出之前的债权、债务、经济纠纷、闯红灯、超速、交通事故、交通违章,由甲方全部负责,与乙方无关。该车在售出办结手续交接车辆后的所有债权、债务、经济纠纷、闯红灯、超速、交通事故、交通违章,由乙方全部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

四、车辆手续双方现场结清,甲方提供办理过户提档案手续相关的资料和证件,并协助乙方办理完毕。过户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上牌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在生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如有一方反悔,赔偿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壹万元。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人或授权委托: 有效证件号码:

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
,新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辆 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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