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低温保存红细胞处理仪公开招标公告

深低温保存红细胞处理仪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深低温保存红细胞处理仪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医用低温、冷疗设备

采购单位 某单位监督部门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3年08月07日 12:1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08月04日至2023年08月1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层1601室
开标时间 2023年08月28日 14:00
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层1518室
预算金额 ¥5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白敏娜、马凯、金珊、陈国强、李恩
项目联系电话 010-********-8020、8021、8022/186*****820
采购单位 某单位监督部门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阎先生010-********
代理机构名称 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白敏娜、马凯、金珊、陈国强、李恩010-********-8020、8021、8022/186*****820
附件:
附件1 附表1.docx

项目概况

深低温保存红细胞处理仪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层16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YJJSYJ-W1003

项目名称:深低温保存红细胞处理仪

预算金额:5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货物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交付时间

交货地点

1

深低温保存红细胞处理仪

3

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

北京市(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具体配置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一项“货物内容及配置要求”、第二项“技术参数要求”。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3.投标供应商以人民币报价,为项目现场完税价。产品报价为出厂价(含增值税和其它税费)及国内运输费、保险费和其它伴随费用之和。

4.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5.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59.4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3)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4)投标供应商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4日 至 2023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层1601室

方式:投标供应商授权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层151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时,单独提供下列纸质材料一份,具体要求如下:

纸质材料要求:将以下材料复印件胶装成册(骑缝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每页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1)采购文件购买申请表(见附表1);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军队单位例外);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8)近3年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承诺书。

备注:以上材料仅作为发出招标文件的依据,投标供应商资格有效性将在评审时根据投标文件判定。

注意事项

1.采购机构只对提供材料的齐全与否进行审核,供应商必须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全责,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文件,将给予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取消或终止合同,罚款,列入不良记录,1至3年内禁止参加我院所有采购活动等处罚,同时将上报军队采购主管部门作进一步惩处。

2.投标供应商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采购机构只提供招标文件电子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监督部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联系方式:阎先生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01室            

联系方式:白敏娜、马凯、金珊、陈国强、李恩010-********-8020、8021、8022/186*****8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敏娜、马凯、金珊、陈国强、李恩

电 话:  010-********-8020、8021、8022/186*****82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理仪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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