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北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运行维护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沈北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运行维护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北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运行维护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8-08 至 2023-08-14
撰写单位: 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吴睿
(沈北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运行维护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北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沈北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运行维护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96,000.00
最高限价(元):396,000
采购需求:
招标内容:沈北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由党群活动多功能厅、志愿服务沉浸体验厅、文明实践示范区、志愿组织孵化区和指挥中心五大部分组成。实践中心下辖 10 个新时代文明实践所、120 个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实践中心软硬件平台以志愿服务为核心,涵盖了志愿服务数据管理、平台运行软件以及中心、所、站智能硬件三个方面的综合运管系统。系统整体架构较为复杂,技术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维护点位多,并要求 24小时平稳运行。实践中心于2020 年建设完毕,已投入使用3 年,软件系统运行维护、硬件设备运行维护、志愿活动日常实施管理等需要专业团队保障,以便发挥实践中心的最大功效,促进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精准化、常态化、便利化、品牌化,努力提升志愿服务的有效性和人民群众的参与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真正体现沈北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引领、示范、孵化作用。具体内容包括如下: 1.软硬件平台维护:对中心、所、站、点40多类硬件设备比如网络设备、显示(展示)设备、计算机设备、视音频设备等的日常巡检维护,对软件平台的软件(数据)进行日常运行维护,使其随时保持良好运行状态,并根据发展需求提出相关软硬件功能扩充建议。2.数据管理、公众号(小程序)维护、内容发布服务:归集各类文明实践服务数据,形成共建共享的文明实践库;进行小红星志愿服务超市和沈北文明实践两个公众号(小程序)的维护与管理。3.实践中心解说内容的不定期调整与完善:做好实践中心解说词的详实完善编辑,培养两名解说员,做到适当引领和随时讲解。4.实践中心上报材料的整理:每天根据省、市精神文明办的要求,提供各种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上报。5.志愿者及志愿服务队伍的招募和培训:根据不同时期的主题活动需求,招募志愿者,并在线上(线下)对招募的志愿者进行培训。6.志愿服务活动策划与组织,打造沈北志愿服务品牌:根据群众需求进行策划和组织志愿服务组织,为其提供精准服务,叫响沈北志愿服务品牌,形成强大的志愿服务合力。7.区域内实践所、站的工作指导:指导所、站工作人员进行档案建立、方案解读、活动部署及方案制定、相关文案内容整理等等,提升志愿服务的有效性和人民群众的参与度。8.做好与各委办局志愿服务活动的对接:安排专人针对各委办局不同的志愿服务特色和不同的服务对象提供相应的配合与支持。9.档案管理:与实际工作情况相结合,努力使档案管理工作更具有科学性与规范性,让档案发挥出它自身的价值与社会意义。10.软件功能迭代更新:a.搭建网络“云招聘”平台:主动为平台志愿者及时发送招聘信息,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精准化就业指导、就业招聘等服务;b.“福分商城”积分兑换版块升级:在原有功能的基础上,推进升级创新,开放群众与企业两个入口,将沈北志愿服务与区域内文化和旅游业等产业跨界融合发展,为沈北新区带来新发展机遇;c.设立闪耀红星版块:将立体化、多层次、全方位展示沈北振兴的新故事、新人物,展示榜样作为,弘扬榜样精神,传承榜样力量,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d.设立书香沈北版块:实现预约、读书、听书等功能,同时可以反馈期望上架图书、软件意见等。

11.人员支持:常驻不少于5人团队在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协助办公。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8日 09时30分至2023年08月14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文件,备份文件递交至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形式,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共沈阳市沈北新区委宣传部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lnysygcb@163.com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飞、吴睿
电 话: 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行维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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