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利福塔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桑植县利福塔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桑植县利福塔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8月07日
张家界方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桑植县利福塔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桑植县利福塔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桑植县利福塔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 桑财采计【2023】-091
3、委托代理编号:ZJJFZZB-2023-226
4、政府法制编号: SZDZB-2023-*****
5、合同履行期限:120天(日历天)
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7、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8、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 |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 备注 |
1 | 桑植县利福塔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详见采购 文件 | 120天(日历天) | *******.00 | / |
2、是否支持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 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近三个月内基本账户与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7)其他说明:
①供应商具有实行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复印件,供应商需自行说明多证合一情况。
②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2.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
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按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配备和管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材料;
2.3外省入湘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提供办理相关入湘事宜的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① 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②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磋商文件获取时限: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08日起至2023年08月14日止,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获取地点:桑植县澧源镇朱家坪村中农供销城5#517-519(驻桑办)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3年08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桑植县行政中心会议中心负一楼会议室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1、潜在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桑植县利福塔镇人民政府
(2)地 址:桑植县利福塔镇
(3)联系人:李女士
(4)电 话:137*****0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张家界方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桑植县利福塔镇朱家坪村中农供销城5#517-519(驻桑办)
(3)联系人:黎先生
(4)电 话:0744-*******
(5)电子邮箱:**********@qq.com
附件: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暂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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