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房用灭火器招标公告

机房用灭火器招标公告

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2015年机房用灭火器采购项目已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资金已落实。本项目的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委托黑龙江信联招投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施工能力且满足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一、工程概况与比选内容

1. 项目编号:XL-JL-TT/********

2. 项目建设地点:长春市

3. 工作内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2015年机房用灭火器采购,采购规模如下:
物资名称(或采购事项)
单位
数量

机房用灭火器

300

注: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采购,据实结算。在供货期间内,如中选人出现产品质量瑕疵、供货周期及服务等相关问题,采购人解除中选人供货资格。

4. 项目规模:采购估算金额为13.65万元

5. 项目有效期:至采购人/采购人上级单位下一批次就本项目相同设备重新进行入围选型,并确定新的供应商之日为止。

6. 标段划分:不划分

二、应答人资格要求

1. 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3. 提供近两年灭火器产品销售合同3个以上;

4. 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6. 应答人须具有销售许可证

7. 应答人需提供生产商或供应商的唯一授权

8. 如国家“营改增”试点工作覆盖应答人所属行业或注册地,应答人应具备立即申报并获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能力;若应答人注册地省份未实行营改增,应答人须出具证明文件,承诺注册地省份实行营改增后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9. 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10. 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和设备专业技术支撑能力,在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记录。

三、获取比选文件

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5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黑龙江信联招投标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东民主大街222号(吉林建工集团)院内1号楼2楼)。

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被授权人应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销售合同、ISO9000系列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上资质证书均提供原件,向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及购买比选文件(另附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 比选文件售价500.00(大写:伍佰元)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1.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2日9时10分。

2. 应答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蔚山路2499号吉大科技园A座2楼会议室。

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应答文件,不予受理。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蔚山路2499号吉大科技园A座2楼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樊林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信联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东民主大街222号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李 娜、王佳

电 话:****-********188*****243183*****425

传 真:****-********

邮 箱:183*****425@139.com">183*****425@139.com

开户银行:工行哈尔滨和平支行营业室

账 号:****************251

黑龙江信联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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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信联招投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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