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慢性病防治项目食品成分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关于2023年慢性病防治项目食品成分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现对“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慢性病防治项目食品成分监测项目”进行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 QHJK-2023(服务)-025 |
采购项目名称 | 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慢性病防治项目食品成分监测项目 |
采购方式 | 竞磋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19万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 |
各包要求 | /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取得中国计量认证(CMA)或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CMA)或实验室认可资质,且资质认定范围须覆盖《2023年中国食物成分监测技术方案》中指定的食品细类检验项目中不低于70%的检验资质;(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2、具备与承检任务中检验项目和任务量相适应的检验检测能力,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食品检验事故; 3、供应商应建立了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实验室管理体系并能够有效运行;要求提供充足证据(实验室内部审核资料、实验室管理评审资料)证明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4、实验室有固定的场所和足够检测必备的资源(人力资源、仪器设备),环境条件满足检测参数要求; 5、承检实验室的使用的设施设备应能满足项目检测需要,并检定合格; 6、承检实验室按照要求配备了满足承检要求的具有技术资格证书的上岗人员(提供经过持续培训的证明); 7、能够独立完成抽样或配合委托方采样,并能解决抽样及采样中可能出现的技术问题; 8、对采样或送检样品能及时安排检测计划,收样后须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时限内出具检验报告; 9、根据采购项目内容,提供国家认可的质监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的产品检验报告、证明技术参数响应的相关认证等资料; 10.在承担检测任务期间,配合甲方根据监管需要进行的现场考评、实验室能力验证或其他考评管理方式; 11、对承检任务能够做到全覆盖,可独立完成检测工作,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 12、提供获证检测能力证书附表。 |
报名及采购文件领取 时间 | 2023年8月7日至8月14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午休、节假日除外) |
领取方式 | 网上领取 |
采购通知书领取地点 | 采购人: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八一中路55号 |
报名时应提供材料 | 相关资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8月15日 (可开标带来) |
开标时间 | 另行通知 |
开标地点地点 | 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会议室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八一中路55号 |
其他事项 | \ |
标签: 慢性病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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