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参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的倡议书

关于积极参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的倡议书

全省各社会组织: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6月20日、7月10日,民政部、省民政厅先后联合相关部门召开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动员部署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根据部署,我省自2023年7月中旬至11月底开展为期5个月的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全力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现向各社会组织发出如下倡议:

一、充分认识非法社会组织的危害性。根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社会组织是指依法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按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法规要求依法开展活动的基金会、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非法社会组织或未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而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侵害社会组织正常的登记管理秩序;或虽经依法登记但后来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丧失合法身份,而继续以原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或有意伪装合法社会组织身份,实施骗钱敛财、制造社会矛盾、扰乱社会秩序等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危害国家和社会安全稳定的行为。同时,非法社会组织的非法行为严重损害社会组织形象,误导社会大众,降低社会组织信誉度。

二、积极参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公益宣传。各社会组织可结合行业特点和自身优势,通过制作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系列公益广告,在户外媒体显示屏、广播报刊、自媒体平台刊发海报或播放宣传片,在楼宇、社区宣传栏张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公共显示屏播放等方式,让公众了解非法社会组织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提高社会组织和群众的防范意识,掌握查验、举报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增强防范意识,坚决抵制非法社会组织。各社会组织在与其他社会组织开展合作或参加其活动时,要注意通过官方渠道查询核验身份,辨别是否为非法社会组织( 1.登录“浙江省民政厅”官方网站,点击“社会组织服务专窗”→点击“社会组织查询”,在“查询”栏输入疑似非法社会组织名称,查询是否在我省民政部门依法登记。2.登录浙里办→搜索并进入“浙里社会组织”→点击“社会公众端”→点击“组织查询”,输入疑似非法社会组织名称,查询是否在我省民政部门依法登记。3.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 https://chinanpo.mca.gov.cn,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社会组织名称”栏输入疑似非法社会组织名称,查询在全国范围内有无依法登记),坚决杜绝与非法社会组织有任何勾连,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非法社会组织进行举报(关注“浙江民政”微信公众号,回复“举报”或点击菜单栏“民政服务”→“打非有奖举报”获取举报链接进行填报或拨打0571-********举报,或向当地民政部门举报)。对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或为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提供便利的,民政部门将从严从重查处。


浙江省民政厅

2023年8月7日


标签: 专项 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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