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标准化建设提升项目执法安全防护及服装鞋帽类等货物采购公告

射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标准化建设提升项目执法安全防护及服装鞋帽类等货物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本采购项目射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标准化建设提升项目执法安全防护及服装鞋帽类等货物采购已经批准,项目业主为射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项目资金来源为省级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射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采购,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射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标准化建设提升项目执法安全防护及服装鞋帽类等货物采购。

2、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具体按采购合同约定。

3、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射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标准化建设提升项目涉及到的执法服装及安全防护等货物采购,包括作训帽、执法服装标识、夏季示警服、多功能腰带、防护手套、作训鞋、执法水壶、制式单、凉、棉皮鞋、辅助执法服装、安全防护服(春秋款、冬款)、反光雨衣、雨靴、船用CCS双气囊救生衣、安全头盔。具体采购数量等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4、供货期:3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货物的供应、运输及验收等相关伴随服务)。

5、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00元。

6、质量标准:合格。

7、质保期:1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独立法人企业,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供应商须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

3、资信良好,近三年无不良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提供承诺函);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

(1)供应商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供应商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供应商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供应商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供应商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7、供应商须保证代理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提供从2022年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或带二维码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注:如参加开标和签署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上述社保证明;如是授权委托人参加或签署响应文件的则仍需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社保证明。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货款支付办法

1、乙方将全部货物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至合同价的97%;

2、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结清余款。

注:以上付款均不计任何利息和相关费用,结算时乙方需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35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3、交纳方式:电汇或转账;

收款账户为:

开户名:南京中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

开户行: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支行

收款账号:320*****010100*****292

4、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核查保证金缴纳情况。若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不能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5、如无投诉等特殊情况,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退还给投标人,合同签订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无息)。

有投诉(异议)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异议人(投诉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6、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拒绝或不按投标承诺签订合同协议。

六、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且采用最低投标价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七、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08月07日—2023年08月11日。

2、投标报名地点:本项目为网上购买,不接受现场购买、不接受传真购买等其它方式。

3、供应商须在本项目报名期间,将①单位介绍信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需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地址);②联系人身份证;③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基本开户许可证(以上均可使用彩色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我公司电子邮箱(yczxyx88@163.com)报名,我公司将本项目采购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供应商所留邮箱。

4、采购文件费用:3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在报名截止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缴纳方式:胡冬萍(186*****028微信同号),请备注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单位名称。

5、请报名供应商及时查看所留电子邮箱,了解有关事宜。

6、投标报名联系人:胡冬萍;投标报名联系电话:186*****028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递交地点: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至指定邮箱:电子邮箱yczxyx88@163.com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腾讯会议号:详见招标文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射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联系地址:射阳县德发大道114号

联 系 人:刘玉洁

电 话:0515-********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中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

联系地址:射阳县双拥南路25号4F

联 系 人:卞艳卉

电 话:158*****338


标签: 行政执法 交通运输 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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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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