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拟对下述不良债权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

基准日:2022年8月5日(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债务人名称 债务分布地区 债权本金 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费用合计金额 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费用合计金额 担保措施
河南县特美河曲马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 青海省河南县 4,866,000.00 2,805,712.91 7,671,712.91 抵押物:位于河南县县城西南区滨河路南侧的土地使用权及商业房产提供抵押,土地面积1168.2㎡,房屋建筑面积4152㎡,但房屋存在出售,实际剩余面积为1557.00㎡,《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河房私字第2-484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河国用(2015)第117号。 抵押人:达日玛

  一、债权资产信息公告清单

  本次利息暂计算至2022年8月5日,数据以最终转让日计算金额为准。上述资产情况可能存在瑕疵,须意向购买方自行调查判断。

  二、拟处置方式

  按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的方式对公告清单中的债权进行公开处置(逐户或打包),处置方式包括挂牌转让、公开竞价、拍卖等。

  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四、公告期限

  公告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含发布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需一次性或分期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请有意向的竞买者在公告有效期内向我方提供书面的意向购买函。

  五、特别提示及声明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债权及其处置方式、处置方案进行调整。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六、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张女士、王女士、姜先生、朱先生,联系电话:0971-*******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马女士,联系电话:0971-*******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

  2023年8月4日

,青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资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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