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三局华东公司浙江分公司省乔司监狱女子分监狱省第三女子监狱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金属门窗工程
中建三局华东公司浙江分公司省乔司监狱女子分监狱省第三女子监狱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金属门窗工程
公 告
为畅通问题反映渠道,方便快捷反映问题,如您发现我司职工存在违规违纪、腐败和作风问题,如要求分包分供安排吃饭娱乐旅游、买单报销,向分包分供索取礼品礼金、索要回扣,故意拖延刁难、暗箱操作招标等问题,可通过中建三局纪委、中建三局华东公司纪委设立的多种监督投诉通道进行举报,公告如下:
一、中建三局纪委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27—********
监督投诉举报邮箱:sjjwjd@cscec.com
监督投诉举报手机:189*****578
二、中建三局华东公司纪委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21—********(转588)
监督投诉举报邮箱:sjhdjjb@cscec.com
监督投诉举报手机:173*****286
三、监督投诉举报二维码
中建三局纪委 中建三局华东公司纪委
监督投诉举报二维码“直通车” 监督投诉举报二维码“直通车”
省乔司监狱女子分监狱(省第三女子监狱)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金属门窗工程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cscec230*****374
省乔司监狱女子分监狱(省第三女子监狱)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金属门窗工程
招 标 公 告
省乔司监狱女子分监狱(省第三女子监狱)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由招标单位施工总承包,为保质按期完成工程,本着诚实信用、合理价格的原则,招标人决定对金属门窗工程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专业施工分包单位。
一、工程综合说明
1.工程名称:省乔司监狱女子分监狱(省第三女子监狱)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2.工程地点: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五一路366号
3.工程概况:工程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罪犯用房*****.72平方米,警察用房*****平方米,其他附属用房面积3103平方米,执勤用房建筑面积4050.28 平方米,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平方米;以及道路、绿化、给排水、照明等相关附属设施。建筑功能主要包括监舍、劳动改造用房、物流安检中心、罪犯伙房、罪犯医院、教学楼(含文体训练用房)、会见楼、监狱大门、执勤用房(含食堂)、综合管理用房、警察食堂、警察备勤用房、配电房、蒸汽房、训练大棚、门卫、生活水泵房等。
4.招标范围和工作内容
4.1.招标范围:省乔司监狱女子分监狱(省第三女子监狱)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所有铝合金门、铝合金窗、铝合金百叶、铁艺门窗、防盗铁栅、成品铁栅门、防盗窗、防辐射门等所有的金属门窗制作、运输、安装、打胶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包含门窗框制作安装,门窗扇及玻璃制作安装、五金、塞缝、双侧打密封胶等后续工序;保护膜及成品保护、清理;要求颜色,材质、厚度、型号、样式和节点等满足图纸要求并做好成品保护和保修工作及门窗洞口周边的收口、塞口、塞缝、封堵、防水处理、试样送检、包括在隐蔽部分打底漆、焊接、铆接或用螺栓贯合、涂刷油漆、安装完后进行门窗框灌浆等工作;并包含可能存在的电机及控制系统、门体、镀锌导轨、镀锌底梁等完成整樘门窗及确保验收合格所需所有工作内容,完工后的成品保护、节能、环保、消防等验收的配合。相关工作须符合国家规范图集、行业及地方标准和设计施工图纸要求,并满足业主、设计、监理、承包人等各参建单位的质量标准,杜绝出现因施工质量问题进行的返工。具体施工范围根据承包人确认的现场施工图明确,所有材料由投标人负责采购,投标人必须保证选用品牌性能参数满足图纸及规范要求,且确保选用的材料品牌及参数通过承包人、业主及设计单位的审核。包含范围内的深化设计、材料送样定样及采购、施工、成品及半成品保护、竣工验收合格及保修。
4.2.工作内容:采用对本分包工程包人工、包材料(主材、辅材、五金、配件等所有材料)、包运输、包工期、包施工、包深化设计以及相关的配合服务(因深化设计造成的成本增加均已综合考虑)、包选样送样、包质量、包安全文明、包环保清洁、包检测调试(包括但不限于型式检验报告及门窗三性检测等)、包检验试验、包成品保护、包措施费、包税金、包过程及验收相关工程资料等内容、包竣工验收合格、包免费保修且自供机械设备的全过程承包模式。包含门窗框制作安装,门窗扇及玻璃制作安装、五金配件连接、双侧打密封胶、预制块及预埋件制作、表面防锈喷涂处理、相关技术措施、必要的临时支撑等后续工序;保护膜及成品保护、清理;要求颜色、材质、厚度、型号、样式和节点等满足图纸要求并做好成品保护和保修工作。门窗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图集及设计施工图纸,按确认的图纸进行施工安装,并应满足招标人、设计、业主等各参建单位的要求。
5.工期要求:本工程暂定计划2023年8月进场施工,工期约251天,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相关国家、行业、地方最新的标准或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确保“钱江杯”。
7.安全要求:施工现场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评定达到“合格”标准。确保浙江省标化工地。
8.品牌要求:
8.1主要品牌要求:
1)栏杆/门窗铝合金型材:中铝、亚铝、凤铝、忠旺、坚美或相当于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2)玻璃原片:福耀、杭玻、南玻、耀皮、信义或相当于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3)自动门、防辐射门:爱马、欧尼克、欧宝或相当于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4)地弹簧/门夹、闭门器:多玛、盖泽、汇泰龙、史丹利、顶固或相当于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5)隔断/门窗五金配件(五金(颌页、门吸、门锁)):汇泰龙、史丹利、顶固、海福乐、东泰或相当于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6)密封胶/结构胶/耐候胶/玻璃胶:道康宁、广州白云、硅宝、杭州之江、瓦克或相当于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8.2其他品牌要求参见招标人对发包人确认的“主要材料(设备)品牌表”和“需招标人二次确认的材料(设备)品牌表”。(另附)。
8.3本分包工程涉及的所有材料品牌(包含但不限品牌库中已列材料的投标品牌)均需经得招标人、监理、业主等考察通过后方可确定使用。
9.工程规模:铝合金门窗约3757樘,铁艺及防盗门窗约2913樘,其他门窗(防射线特种门、车行通道AB门、卷帘门等少量)约16樘。具体详招标清单。
10.付款方式:
(1)无预付款;
(2)中标人应于每月10日前向招标人提供截止本月9日止的进度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承包人审核完毕,并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相应工程进度款60天内,支付已完成合格工程量70%的进度款;
其中,每月工程量的确认方法:门窗框进场安装完成后按照门窗面积的30%计算,门扇、窗玻璃等进场安装完成后按照门窗面积的70%计算。
(3)分包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工程款;
(4)在分包工程完工,中标人交齐合格资料一式6套,验收通过后6个月内双方办理结算,结算完成后支付至完工结算价款(含增值税)的95%。双方办理完最终结算后,中标人应按照结算金额,在一个月内提供全额发票。
(5)余款5%作为质保金,满质保期2年后保修款(扣除相关维修费用后)无息付清。保修期以工程整体竣工验收报告书的验收日期作为质量保修时间起算日。
(6)招标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投标人必须提供按招标人要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付。农民工工资以工资代发形式支付。
(7)投标人的施工水电费及生活用水电费按最终结算价款(不含税)的0.5%计取,从结算价中扣除。
1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向招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元整。
12.招标主体:中建三局华东公司浙江分公司
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4.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需在进场前7天内按合同价(含增值税)的5%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且办理完最终结算,扣除相应违约金后无息返还。逾期不予交纳的,由招标人在应付投标人工程款中保留相应款项作为保证金。该保留款项视为已支付投标人工程款,投标人不得以未收到现金为由拒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5.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计算依据采用招标人与业主主合同约定的计算规则方式确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2013》)。如无相应清单项,工程量按完工后净工程量计算,施工工艺、施工方案、施工过程损耗均不计取);中标人应配合招标人与发包人计量和确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每月完成形象进度确认及最终与发包人结算。计量的工程量仅限合格工程量。已完工程不能通过监理单位或发包人检查、检验,招标人有权在任何一次计价中扣除或折减该工程的价值。损耗及施工误差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计量时不予考虑。
二、投标人要求
本次招标报名的投标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方有投标资格:
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的经济实体,生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项目需求,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具有法人资质、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为投标单位社保在缴职工,社保缴纳期限不得低于3个月。(从招标公告发起日往前推算,最低不得少于3个月)
3.关联单位不可同时参与本次投标竞标,一经发现将做废标处理,且将根据公司规定予以进行相关违规失信登记。关于投标单位关联关系的认定如下:
(1)不同投标人的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
(2)相互间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及以上的;
(3)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25%及以上的;
(4)相互间存在租赁关系(例如商混站的租赁)且租赁份额已占其中一方总份额的25%及以上;
(5)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7)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8)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9)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 的其他联合行动;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1)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4.失信人不能参与投标。
5.与我司有应结未结项目且无正当理由拖延结算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投标。如有,将在资审阶段根据审查意见予以淘汰。
6.投标单位需具备华东地区近3年同本工程相关的业绩。
7.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8.与中建三局无不良合作记录;不在《中建三局涉诉分供商限用名录》和《信用中国》失信惩戒范围内。
9.符合上述条件,经招标人招标工作组资格审查后,方为合格的投标人。若开标完成后,中标单位不在上海有限公司合格分包商库中,需考察合格后方可定标。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以云筑网发布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通过“云筑网”(网址http://www.yzw.cn/)上进行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
3.平台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成功登录后签收招标公告并点击报名;未在“云筑网”注册的投标人,需先通过平台网页进行注册,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合格后,再行报名。
4.对于到期的资质资料需及时办理后续手续,并及时登录云筑网”店铺中心“更新完善企业信息,确保云筑网注册、认证、账号信息准确无误。
5.投标人报名时提供附件,无需提供字纸资料。(必须提供以下扫描件上传至云筑网报名通道附件中,云筑网附件已有且未过期可不提供)
1 | 有效的营业执照 |
2 | 法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
3 | 被授权委托人社保缴纳记录(不低于3个月) |
4 | 具备近 3 年华东地区同本工程相关的业绩证明(合同扫描件等,需加盖公章) |
5 | 保密承诺书(附件4)(盖单位公章) |
四、招标文件的发放
1.发放时间:具体以云筑网发布时间为准。
2.发放形式:招标文件在云筑网上发布电子版。通过“云筑网”
(网址http://www.yzw.cn/)上进行发放,请投标人注意上线查收。
3.发放对象:云筑网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五、投标保证金及费用
1.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元整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以云筑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账户对公办理,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以投标公司的账户转账。
3.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情形:与中建三局上海公司有在建合作项目的分供方可不缴纳投标保证金,按照《中建三局有限公司分供方评价及分级管理细则》进行信用评价。
4.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在通过资格审核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不满足第3条:“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按要求缴纳,应缴纳但没有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取消其本次投标资格。
5.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采用原路返还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原路返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原路返还或转为履约保证金,具体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
6. 不予退还情形:
6.1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6.2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又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可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联系方式及地址
经理部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198号瑞晶国际大厦36楼供应链管理部
联系人:唐罕清联系电话: 131*****872
项目部地址: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五一路366号
项目联系人1:齐世龙联系电话:150*****929
项目联系人2:郭超勇联系电话:188*****167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方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系(投标方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职务:电话: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方:(盖单位章)
年月 日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系公司(住址:)的法人代表,现授权委托我司的为代理人,参与贵司省乔司监狱女子分监狱(省第三女子监狱)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金属门窗工程的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司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住址:
代理人电话:
委托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签字并盖章)
年月日
代理人声明:我系上述公司的代理人,对以上内容及所留印章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代理人(本人签字):
年月日
法人代表、代理人两位的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附件3:
被授权人社保证明资料
(投标人提供)
附件4:
保密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投标人做出如下承诺:
第一条:本保密承诺书所指的保密信息指招标人以书面、口头、云筑网招标平台或电子文件的形式提供给投标人的任何信息或数据,如本次招标涉及的图纸、招标文件、清单、合同等,但不包括任何已出版的或其它形式处于公有领域的信息,以及在披露时接受方通过其它合法途径已经获得的信息。
第二条:投标人同意只在本次招标约定的范围内使用招标人提供的保密信息。
(1)采取足够的措施,保护该保密信息,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保密信息向,也不以其它方式让无权接触该信息的单位或个人接触该信息。
(2)如为本次招标的目的确实需要向第三方披露该保密信息的,则必须事先得到招标人的书面许可,并与该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
(3)应约束其接触保密信息的员工遵守保密义务。
第三条:所有参加招投标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和相关协议的约定,不得泄露招标人任何秘密。
第四条:如果投标人根据法律程序或行政要求必须披露保密信息,投标人应事先通知招标人,并协助披露方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或限制保密信息的进一步扩散。
第五条:双方确认,本协议任何条款不构成对保密信息的转让或许可,投标人也不能在本次招标目的之外使用本保密信息。
第六条: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如因违法保密义务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盖章):
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年月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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