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应急管理局延津县应急物资储备库项目1标段
延津县应急管理局延津县应急物资储备库项目1标段
项目概况:
延津县应急管理局延津县应急物资储备库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8月29日10: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23]056
2、项目名称:延津县应急管理局延津县应急物资储备库项目
3、招标范围:该项目采用 EPC(设计和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包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景观园林设计和施工过程的设计服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与安装、缺陷修复、试运行、竣工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备案、项目审计、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其中施工图须经招标人委托进行施工图审查。
4、工程建设地点:延津县城区。
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6、标段划分:1个标段。
7、工期要求:12个月;
8、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能按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设计资质: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需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仅牵头人提供);
3.4、项目负责人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2)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出具本工程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开标前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5、其他要求: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人员,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开标前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标明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总承包企业,以牵头单位的名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8月8日08:30至2023年8月14日18:00止(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4.售价:免收。
5.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8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8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注: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及其接续措施,进一步助企纾困、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2、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延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先生 135*****446
3、本项目采用“席位制分散式不见面评标”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延津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延津县平安大道司法大楼8楼
联系人:李春雨
电话:150*****733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宏展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路与经开第八大街交叉口富田财富广场3号楼2009室
联系人:周献辉
电话:0371-********
河南宏展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8月7日
标签: 应急物资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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