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一、本项目经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前区发改项【2015】280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前区发改比【2015】183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广安市前锋区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项目名称 广安市前锋区龙滩乡2015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建设地点 广安市前锋区龙滩乡土寨村、埝坝村、伍山村、新生村共4个行政村
实施时间 监理周期90个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建设高标准农田0.55万亩。
建设资金 中央资金、省级资金、市级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
其他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监理1 广安市前锋区龙滩乡2015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资质。。
(3)其他要求:
①本项目是监理固定价比选因此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证书原件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②比选申请人提交保证金选择A方式的请在银行转账单上注明:广安市前锋区龙滩乡2015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比选保证金;若比选申请人采用B种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时,提交网站担保的打印网页的“项目”页面并加盖鲜章,同时提供与网站签订的比选保证金委托保证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鲜章;③压证监理,监理过程中非不可抗拒因素,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④必须提供公告第六款第二小点抽取方式中所要求持有资料的复印件并胶装成册加盖鲜章;⑤比选现场资料审查不接受补正资料 。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5年11月19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5年11月24日10时0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广安市前锋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四川省广安前锋支行
账 号:2316 5524 2902 6403 361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工程发包价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备注
监理1 E.固定价 / 4.84 0.24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5年11月24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广安市前锋区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广安市前锋区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广安市前锋区弘前大道122号
邮 编:638019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E-mail):/
2015年11月19日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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