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公司华东分公司2年车辆租赁服务项目公告

新能源公司华东分公司2年车辆租赁服务项目公告

1. 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新能源公司华东分公司2023-2024(2年)车辆租赁服务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

2. 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新能源公司华东分公司下辖4座光伏场站:江苏旭强响水光伏电站、山东微山龙岗光伏电站、安徽宿州盛晶光伏电站、南京六合光伏电站,分布于江苏省、山东省及安徽省境内,为解决员工办公出行问题,现拟租赁1辆办公用车日常办公使用,主要在江苏区域使用,本次采购不包含司机服务。

2.2采购内容:

本次新能源公司华东分公司2023-2024(2年)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拟租赁场站公用车辆1辆,用于分公司日常办公使用。具体要求如下:

(1)品牌要求:所提供服务的车辆车型为本田CRV/日产奇骏/丰田RAV4,裸车价格在30万元以内。

(2)车型为自动档5座SUV,排量在2.0L或1.6T及以上,3.0L以下,具备四驱功能,车辆安装行车记录及ABS功能,能够适应寒冷地区及山区农村道路正常行驶。

(3)车辆累计使用年限不超过2年或累计行驶里程不超过5万公里。

(4)车辆性质属于营运车辆,车辆无任何改装,车况良好,车辆主要部件(包括但不限于发动机、变速箱、底盘等)未发生过更换或大修。

(5)车辆保险齐全,交强险,商业险(包含车损险、玻璃险、划痕险、自燃险、涉水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险)在有效保期内,第三方责任险不低于300万。

(6)车辆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所有人信息应与乙方营业执照公司名称一致,并与车辆信息一致。

(7)租赁车辆周期内(含交付及返还)产生的运输、车辆保险、保养及甲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等费用均由出租方承担,已包含在车辆租金报价内。维修保养点限于江苏省内。

2.3 租赁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4其他:成交后,成交人与江苏旭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3. 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2项及以上向行政或事业或企业单位提供车辆租赁服务的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等关键页复印件);

(3)人员要求:/;

(4)财务要求:/;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6)其他要求:报价人不能作为其他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报价。

4. 报价人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发出电子版采购文件(https://eps.ctg.com.cn/),不再发出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发出时间以项目发布时间为准。凡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 8 月 16 日 9 时(北京时间)。

6. 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 8 月 16 日 9 时(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本次报价采用第 1 种报价方式:

1)在线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本网站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盖章PDF版和word版报价文件,Excel版报价清单);

2)离线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本网站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并递交纸质版报价文件( 正 副),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报价截止时间前,电子报价与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均需完成。

7.其他

(1)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流程

报价人可自行下载操作手册具体了解电子采购平台具体操作方式,下载地址: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中“5.1 竞争性谈判项目”的操作流程。或咨询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

(2)谈判时间、地点及方式

谈判时间: 2023 年 8 月 17 日 9 时至2023 年 8 月 17 日 17 时(该时间段为预估时间,具体以采购人电话通知为准);

本次不组织现场开启及谈判,采购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和地点进行不公开开启报价。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及小鱼易连在线上组织谈判。

请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谈判期间准备好电子设备并随时保持手机信号的畅通,接到采购人电话邀请,即携带身份证进入采购人申请的小鱼易连同时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进行谈判。

(3)特别提示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在报价文件中填写联系方式,如因未提交联系方式导致谈判期间无法联系到报价人,视为主动放弃报价。

2)报价人参与公司采购活动请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三峡集团、湖北能源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采购活动中报价人出现下列行为的,采购人按照三峡集团相关规定处理:

①涂改、伪造、出借、转让资质证书或授权证书;

②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③报价人之间相互串通报价(同一IP地址、不同报价文件载明的管理人员为同一人、不同报价人的报价呈规律性变化、不同报价人报价文件异常一致);

④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成交;

⑤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等,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

3)处理方式:

①供应商有串通报价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2年;

②供应商有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3年;

③供应商有严重违约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3年;

④其他严重失信行为处罚年限为1年;

⑤情节严重的,经招标采购委员会审定,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最长为5年;

⑥情节特别严重的,经招标采购委员会审定,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永久),处罚期内报价(成交)人将无法参与集团公司招标采购活动。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 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徐东大街73号能源大厦31层

联 系 人: 许工/熊工

电 话: 027-********/********

电子邮箱: **********@qq.com

监督部门: 新能源公司工程建设部

电 话: 027-********/********

采购人: 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 8 月 8 日

,江苏,安徽,山东,湖北,武汉市,南京,宿州,武汉,027-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辆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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