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长阳中心小学长阳中心小学暑期修缮工程项目询价公告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长阳中心小学长阳中心小学暑期修缮工程项目询价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阳中心小学暑期修缮工程项目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长阳中心小学 | ||
行政区域 | 房山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8月08日 10:1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8月08日至2023年08月1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 下午:14: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3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惠茹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长阳中心小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长阳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崔爱兵010-******** | ||
代理机构名称 | 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小营村房山小营东站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惠茹 010-******** |
项目概况
长阳中心小学暑期修缮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CZB2015@163.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2023-033
项目名称:长阳中心小学暑期修缮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屋顶修复、地面修复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受聘于施工单位的已取得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同时具有有效地安全考核B本,能够提供本地化服务;②供应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③供应商经营状态:在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④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8日 至 2023年08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CZB2015@163.COM
方式: 凡获取本项目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须将报名及询价通知书资料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扫描成一个文档以PDF格式发送至HCZB2015@163.COM,且邮件主题需标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邮件内容需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通讯地址、法定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邮箱。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获取询价通文件邮件信息后将以邮件形式确认回复,供应商需及时查看邮件确认信息,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确认回复信息后,须将询价文件费电汇或转账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若没有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确认回复,供应商需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确认。 询价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法定代表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法人需要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参照(财库【2020】46号))(加盖单位公章); 注: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只有通过报名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购买本项目的询价文件; 售价:询价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小营村小营东站公交站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小营村小营东站公交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
2.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划分为建筑业
3.发布媒体:本次公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未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长阳中心小学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长阳村
联系方式:崔爱兵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小营村房山小营东站
联系方式:张惠茹 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惠茹
电 话: 010-********
标签: 暑期修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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