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前锋区国有林场除治因灾害受损松树公开竞价邀请公告

广安市前锋区国有林场除治因灾害受损松树公开竞价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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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前锋区国有林场

除治因灾害受损松树公开竞价邀请公告

广安市前锋区国有林场拟对广安市前锋区国有林场所管理的国有松树林实施灾害受损松树除治项目进行公开竞价,欢迎从事林业相关经营活动的专业合作社(公司)、劳务公司、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参与竞价,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3年度区国有林场除治因灾害受损松树

2.项目实施地点:广安市前锋区国有林场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除治费用计算标准为元/吨。最终除治费结算价,在中标价的基础上,以广安市前锋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除治质量绩效验收评分为结算依据。除治数量的计量以宸邦木业磅单为准。

5.拟竞价除治因灾害受损松树区域及除治方式:

一标段:岩佛湾-峨凤庵-灯盏窝管护站林区。

二标段:小井沟-慧公庵-丁家山-七块田-金竹凼-王家湾管护站林区。

三标段:观音沟-千佛庵-梭石板管护站林区。

以上标段均采取发现一株因灾害松树人工除治一株,将除治树的树干及1厘米以上的枝桠封闭运输至宸邦木业进行无害化处理,伐桩处理要符合相关技术要求,伐桩横截面刻槽放置磷化铝并覆膜用土掩埋压实。在伐桩旁边做好醒目标识,便于复核验收。

二、报名时间: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1日17时(工作时间)。

三、报名地点:广安市前锋区国有林场场部办公室(前锋区龙塘街道滨河东路71号)。

四、竞价业主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guang-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竞价业主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公司、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验和能力;

3.参加本竞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同一公司、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只能投一个标段。

六、竞价文件获取:

时间:2023年8月9日8时30分至2023年8月11日17时(北京时间);

地点:广安市前锋区国有林场场部办公室(前锋区龙塘街道滨河东路71号;

方式:现场报名并领取竞价文件;

竞价报名时,供应商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为自然人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注:供应商在报名时,介绍信(格式自拟)原件注明报名事项、项目名称,并留存准确畅通的手机号码。若因供应商报名信息不准确或未及时查看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更正公告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七、现场响应文件提交时间

1、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3年8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前锋区国有林场五楼会议室

3、签到说明:供应商签到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查验原件(若是法定代表人签到的则提供法人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签到和接收响应文件。自然人签到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查验身份证原件,否则不予签到和接收响应文件。

4、2023 年 8 月 15 日我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评选后确定中选单位,以符合条件的最低报价公司或自然人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期满后,我单位将电话通知中标人到林场领取中选通知书。中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领取中选通知书一周内)缴纳安全生产及质量成效保证金,凭交款凭证与我单位签定本项目合同。

八、中选人保证金

1.中选业主需向国有林场交安全生产及质量成效保证金*****元(大写:陆万元整)。违反生产安全要求,发现一次扣保证金10%。

2024年5月至8月为除治质量成效保障期,质量成效保障期内除治区域新增灾害受损松树达20%(以除治总株数为基数计算)及以上,从保证金中扣除项目结算总金额的25%。

中选人如不履约,我单位将上报区财政局,视其为恶意扰乱本次公开竞价,将其列入失信名单。

2.交款方式:履约、质量及安全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3.交款时间:中选后,签订合同前缴纳。

4.履约、质量及安全保证金交纳信息:

收款单位:广安市前锋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收款账号:510*****645*********(用途栏必须注明我单位小账号*****),并以中标人账户缴纳保证金。

开户行:建设银行广安前锋支行。

5.保证金退还: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九、项目实施技术标准及质量

参照《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安市前锋区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2023〕-23)文件执行。经上级部门检查,发现除治绩效不符合相关除治技术标准,中选业主无条件自行整改,整改不合格不予项目结算。

十、结算方式

项目实施结束后,并以广安市前锋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除治质量绩效验收评分结果为结算依据。

十一、各竞价者报价须知

1.参加竞选的公司及自然人应遵循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通行规则。

2.竞价人报价单位为元/吨,即实行除治费用包干(所报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除治材料费、汽车转运及上下车费、管理费、安全措施费、劳务税费、人员保险费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所有相关费用)。

本次参与除治因灾害受损松树竞价单位或自然人最高限价1600元/吨为控制价,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报价最低报价者中选。

3.竞价者资料包括:(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鲜章(自然人提供户籍所在地社区或村组开据的介绍信)。(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参加报价的提供;自然人参加的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授权代表参加报价的提供)。(3)承诺函。(4)报价表。(竞价者以此内容制作报价文件,文件制作要求有封面和目录,可参照附件1制作。

5.报价文件封装:竞价者根据以上要求制作报价文件一份,并入袋密封,在封面上写明竞选者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报价日期。

6.竞价者对本项目投标报价以人民币计价作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报价,只允许一个有效报价,高于控制价或对同一个标段多个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报价相同时,进行第二次报价,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按手印方为有效。

十二、联系方式

地 址:广安市前锋区滨河东路71号

联系人:熊老师

联系电话:157*****922

(本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我单位自行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仅提供发布平台)

广安市前锋区国有林场

2023年8月7日

附件1

项目名称:

报价单位:

报价时间:

目录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由户籍所在地社区或村组开介绍信)……………………………………………………….. ……………………………………1

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

(自然人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

三、承诺函…………………………………………………………………………..………4

四、报价表…………………………………………………………………………….. … 5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由户籍所在地社区或村组开介绍信)

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自然人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三、承诺函

广安市前锋区国有林场:

我公司作为本次除治因灾害受损松树报价人,根据贵单位邀请公告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邀请公告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三、参加本次竞价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竞价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我单位没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号文件)和本邀请公告规定的失信行为。

六、报价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八、本项目谈判有效期为报价文件开启之日后90天。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

报价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四、报价表

单位名称

(自然人签名)

一标段

岩佛湾-峨凤庵-灯盏窝管护站林区

二标段

小井沟-慧公庵-丁家山-七块田-金竹凼-王家湾管护站林区

三标段

观音沟-千佛庵-梭石板管护站林区





报价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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