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电梯竞争性谈判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电梯竞争性谈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使用单位委托,对下列货物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请对本采购信息感兴趣的并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点击注册)的,按照以下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
一、设备需求:
1、设备名称:电梯
2、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3、数量:2
4、其他要求:
5、为保证本次采购的公平性,供应商认为上述技术指标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可以向我采购中心提出书面质疑并附相关证据。
二、交货方式:
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上海市范围内)使用单位名称、地址以及设备品种、数量和时间等,按时送货上门。
三、 提供资料和截止时间:
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请于2007年04月18日(星期三)16:00前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供下列响应资料:
四、组织谈判:
在提供资料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响应资料,我们将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响应单位,发出谈判邀请进行采购谈判。根据谈判结果,把合同授予报价最佳性价比的并具有较好履约能力的响应单位。
联系地址:上海市陆家浜路1060号1号楼4楼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 系 人:王惠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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