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中学和遂川县职业中学食堂食材配送企业选聘公告

遂川中学和遂川县职业中学食堂食材配送企业选聘公告

索 引 号: D26--2023-1172 分 类: 综合
责任部门: 遂川县城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发文日期: 2023-08-04 11:18:14
标 题: 遂川中学和遂川县职业中学食堂食材配送企业选聘公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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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川中学和遂川县职业中学食堂食材配送企业选聘公告

?  遂川中学和遂川县职业中学食堂食材配送企业选聘经公司班子会集体研究同意实行公开选聘方式选取配送企业,现将有关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遂川县城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遂川中学和遂川县职业中学食堂食材配送企业选聘

  三、配送地点:选聘人指定地点

  四、基本概况:遂川中学现有在校学生约4500人,用餐人数约2200人;遂川县职业中学现有在校学生约1800人,用餐人数约1700人,以上两所学校食堂均含早、中晚餐;每月采购食材金额约90万元,具体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五、食材配送范围:米、面、油、肉类、鱼类、禽蛋、水产、水果、蔬菜、副食、调料等

  六、食材配送期限:(从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2月10日止)

  七、质量要求:合格(以合同约定为准)。

八、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服务商根据单位性质提供相应的证明:如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服务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2月-2023年7月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2021年-2022年中任意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服务商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2月-2023年7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缴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服务商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服务商公章)

(5)参加本次选聘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服务商公章)

(6)服务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服务商公章)

(7)服务商具有(自有)冷链配送车5辆以上(含5辆)。(提供冷链车购置发票及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具有近3年(即2020年-2022年)连续(可多学校)配送学校食堂食材业绩(提供有效合同原件和合同期内任意一个月款项结算凭证或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服务商公章)

(9)参与选聘单位必须取得以下体系认证:(提供认监委官网截图及各项体系认证范围包含“食品配送、销售等”相关内容的有效期内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服务商公章)

  A、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B、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C、ISO*****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D、ISO*****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E、HACCP危险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证书

  F、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0)服务商具有(自有)全自动农药残留检测仪(提供检测检验设备购买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服务商公章。)

(11)人员要求:服务商针对本项目必需配备专职食品检验员1名。(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023年2月-2023年7月中任意一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凭据复印件加盖服务商公章)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3)服务商在参与本次选聘活动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4)服务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特别提醒:以上资格审查资料(选聘响应文件需密封,原件现场递交备查)须提供原件及2份复印件并加盖服务商公章,未提供原件作无效响应供应商处理。

九、选聘时间、地点、开标会程序及评标办法:

  1.时间:2023年8月11日上午10时00分。

  2.地点:遂川县城发大厦11楼(遂川县城慈云南路与吉安大道交汇处、丽高酒店正对面)

  3.开标会程序及评标办法

  ①开标时各服务商必到现场签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②由业主代表、监督人等现场查验各服务商的相关证件证书,未按资格审查资料要求提供资料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不参与随机编号;有效选聘单位不得低于三家(含三家),有效选聘单位低于三家时本次选聘无效。

  ③由业主代表现场用摇号机随机抽取各服务商排序编号。

  ④定标采用随机抽取确定,根据前款要求抽取各服务商排序编号(该编号为服务商本次开标会的唯一编号),由业主代表用摇号机随机抽取一名中选单位;然后抽取两名备选供应商(特别提醒:若第一中选供应商在供货过程中出现无法履行合同或其它原因无法供货或结果公示期间被查证使用虚假材料谋取中选的,则选聘单位直接与第一备选供应商签订配送合同,同时终止第一中选人所签订的配送合同,以此类推)。

  十、付款方式:甲乙双方每月5号前就上月(整月)的供货款进行核对,核对确认无误后,双方应签署相应的对账结算单。乙方应在当月10号前按照对账结算单的货款金额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附机打货物清单。(免税产品可开具普通发票。税率依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若普惠性税率调整,以不含税金额加调整后税金为结算金额)给甲方。

  甲方在收到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货款。在手续、票据等齐全的情况下,甲方不得无故拒付、延付货款。如乙方开具发票时间延迟或乙方供应的货品存在瑕疵,甲方有权延期付款,乙方保证延期不影响其对合同义务的履行。

  十一、选聘保证金

  本项目选聘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元),选聘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时间前一天17:00前从服务商营业执照所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选聘人指定账户,同时将缴纳选聘保证金凭证加盖公章与做入选聘文件,单据上须注明“食材配送选聘+公司名称”字样,选聘保证金递交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转账银行户名:遂川县城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吉安遂川支行

  账号:150*****090********

  注:(1)参与选聘人必须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一次性足额转账到达选聘公告规定的账号中,并打印缴纳凭条。选聘资格以选聘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受理保证金账户到账时间为准,未按上述约定要求缴纳选聘保证金的,参与选聘无效。

?(2)未中选单位的选聘保证金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3)履约保证金:乙方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元。缴纳方式:转账或提供银行保函。经营期满,如乙方未违反《合同》条款,履约保证金一次性全部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如有违反选聘要求和《合同》条款,则依照相关规定的处理结果,从履约保证金扣除相应金额后退还余额。

(4)特别提醒:若拟中选单位被投诉提供虚假资料或其他原因谋取中选资格,选聘人将没收其选聘保证金,并将其上报至行业主管部门。

  十二、食材配送要求:

  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甲方要求的产品标准。

  (一)食材配送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准时送货到指定的食堂楼层。

  2.乙方必须对每日及每批次提供的食品提供其相关单位的检验检疫证、供货收据、合格的检测报告(如农药残留检测报告,兽药残留检测报告,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物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

  3.乙方按要求对每日采购需求量进行确认,应按要求向食堂提供符合品相及规格要求的优质、新鲜货物,每日每种食材的送货量不得超过需求量的5%,超出部分不予验收。

  4.配送时间须在每天早上7:00前将食材配送到食堂,如果配送不及时,由甲方采取相应应急采购措施确保食材供应正常,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5.临时需要的少量食材配送,乙方在接到甲方送货要求后,应在1小时以内,必须确保配送到位,且不得增加任何费用。若食堂需要市场紧俏的食材,乙方须在12小时内配合购买。若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购买,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送货要求后1小时内告知原因,并向甲方提出备选方案。

  6.对于质量及数量有问题的食品乙方要保证退货,并及时更换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不得强制向食堂配送不符质量标准的食品。

  7.乙方提供的生鲜类食材,必须通过检疫检验,有害物残留符合国家标准;预包装原料必须为原公司(厂)生产的全新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不得提供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特殊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殊标准和规定。

  8.乙方对所有食材进行每日均留样封存,留样封存时间为48小时,接受相关职能部门不定期检查,确认期间无任何食品安全问题后按照相关要求丢弃。

  (二)食材质量验收标准

  1.甲方工作人员在乙方在场情况下当面对每次配送的原料进行验收,经食堂工作人员(管理人员、验菜人员)和配送人员在送货清单上签字确认后才能视为有效供货。每次配送食品开具四联单,单据上必须注明接收单位、时间、品种名称、数量、单价、小计、合计和接交人(送货人、验收人签名)等;

  2.乙方提供的产品须经过甲方工作人员的外观检验、感观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等不符合要求或达不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并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3.乙方应保证货物到达指定的食堂楼层时必须原包装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乙方负责及时调换、补齐。

  4.若食堂工作人员对货品质量和数量提出异议或不合格产品,乙方应保证在30分钟以内作出答复,并妥善商处,说明不合格的项目、数量及处理建议,对于验收不合格的货物,乙方应视货品情况及时予以退、换处理,时限应在甲方使用前。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原料外观质量验收基本标准

  1.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须当日采摘,当日供应,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水果类必须保证果型匀称,色泽均匀,无干疤、斑点、裂口、腐烂,口感好。

  2.肉禽类必须保证供应当日生产的产品,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具加盖检疫部门提供的检疫证明,畜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禽肉类制品须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毛发、表皮处理清洁;蛋类须保证5日内产品。

  3.水产类须保证鲜活,须保证处理干净、表面无鳞片、血迹、内脏清理彻底、无异味,且在食堂现场宰杀。

  4.干货类须保证配送种类、品牌、规格,质量完全符合甲方要求,送货日至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二分之一,包装完整、无任何破损、无挤压、无破碎、无异味、无任何表面附着物或衍生物。

  5.调味品须保证规格品种完全符合甲方要求,大小包装规格齐全、送货日至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二分之一,凭出厂合格证与检验员确认质量。

  (四)食材供应责任

  1.食材留存样品检查不合格,甲方罚没全部履约保证金,立即终止合同。

  2.任何因食材质量问题导致的食品安全或食物中毒责任,在确认导致问题的食材品种后,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除罚没全部履约保证金外,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五)定价规则

  1.询价时间:每月的5、15、25日为询价日期,到菜市场或超市(询价地点由甲方确定)进行一次市场询价。询价时间为当日上午。

  2.询价成员:询价小组设5人,由甲方负责人2名、学校人员1名、食堂工作人员1名和乙方1名组成。

  3.询价方式:询价小组根据乙方食材采购清单到确定的地点进行实地询价,按照要求填写询价单,询价小组签字确认。价格按双方共同取得本地三家以上商超平均销售价格下浮5%,无法取得本地商超平均销售价格,按双方共同确认市场价格为准;双方无法共同确认市场价格的,按照遂川县政府主管部门或者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公布的市场信息价为准。

  十三、本项目代理费人民币*****元(壹万元整),由中选单位向代理单位缴纳,请各参与此次选聘单位充分考虑此因素。

  十四、本项目选聘公告同时在遂川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遂川县城发集团公众号发布。

  选聘单位:遂川县城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53*****766

  代理机构:江西中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152*****445


附件:遂川中学和遂川县职业中学食堂食材配送企业选聘文件.docx


  遂川县城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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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材配送 中学食堂 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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