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消防站委托管理招标公告

专职消防站委托管理招标公告


一、 项目概况
黔东火电厂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青溪镇长冲村,西距镇远县城约46km,东距岑巩新县城约8km。镇远县东面与玉屏侗族自治县和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毗临,南面与三穗县、剑河县为邻,西面与施秉县相连,北面与石阡县、岑巩县接壤。

厂址西侧靠近320国道和玉三(上瑞)高速公路,玉三高速公路与320国道在厂址北面约0.8km处设有互通出入口;厂址北面约0.4km处为青溪220kV变电站,东面和南面为山地。湘黔铁路从厂址西面约3.0km处经过,附近设有羊坪站和青溪站。

现黔东火电厂2016年-2017年企业专职消防站委托管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项目建设的需要,招标人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人。

二、 招标范围
黔东火电厂2016年-2017年企业专职消防站委托管理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 委托管理范围

1、全厂水消防系统;

2、全厂自动喷淋消防系统;

3、全厂气体消防系统;

4、油库区泡沫消防系统;

5、全厂火灾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6、全厂移动消防设施及系统。

以上“全厂”指的是包括(但不限于)黔东火电厂生活区、生产区、消防楼及生产区围墙范围内的外委单位生活区在内的,与黔东火电厂生产、生活相关的所有区域,其中重点消防区域有集控室、油库及燃油系统、危险品仓库、氨区、煤场、制粉系统、配电室、档案室等。

(二) 工作事项和范围

1、主厂房消防报警装置在线监测装置的检查巡视;

2、电厂范围内定期防火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的监督检查;

3、负责电厂生产、生活区域内的烟感、温感报警探测器的定期检查清扫(包括电缆夹层、电缆隧道、电缆竖井、电子间、保护室、励磁室、集中控制室、高低压厂用配电室、生产办公楼、生活营地等所有区域;自动报警,自动喷水消防系统,气体消防系统等),设备维护检修由招标方负责;

4、负责电厂范围内的自动喷淋消防系统及消火栓按照规定进行水压测试。各种移动消防器材、设施每年进行定期检查试验,充气、换药、清扫等(消防器材的消耗性材料由招标方提供);

5、负责电厂范围内的固定消防器材、设施的定期检查试验,充气、换药、清扫等(消防器材的消耗性材料由招标方提供);

6、火险扑救并协助火灾事故调查分析;

7、易燃易爆场所、危险物资储存场所动火作业审查、现场旁站监护;

8、业余消防员培训及防火相关应急预案演练;

9、紧急情况经电厂批准接受地方消防部门调遣,参与附近火灾扑救;

10、可移动消防设施配置计划编制和设计方案审查;

11、固定消防设施技术改造或更新升级方案的编制;

12、两台消防车的驾驶、定检与二级及以下维护;

13、两台消防车的相关保险费缴纳;

14、根据发包人要求,参与紧急、突发性事件处置;

15、建立消防必要的程序、规程、图纸、管理卡片等;

16、负责配合消防验收相关工作。

17、其他相关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三、 资金来源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四、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 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二) 资质与业绩: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近三年具有2个及以上与本项目类似的工矿企业现场消防管理的经验和业绩(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所提供的业绩不予采纳);

(三) 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需要。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2年~2014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四) 履约信誉: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并在过去按时履行合同和提供代管服务活动中获得用户的好评;投标人未按要求履行以前所签合同,将被认为是对本招标项目没有投标资格的充分理由;

(五) 项目经理/站长:相当于中专及以上学历,担任过大型及以上企业专业消防站副站长2年及以上或正规专业消防部队一级士官以上职务1年及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并取得相关有效证件(要求提供发包人/用户证明,并附有发包人/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

(六) 操作人员:必须具备使用同类设备的经验,并经消防部门鉴定合格或取得相关有效证件。

(七) 其它:

1、投标人应无合同履行方面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2、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应递交其当地检察机关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文件

五、 投标限制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一)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 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等】被曝光为失信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三) 被责令停业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四)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五)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工期要求
七、 合同期限
招标项目合同期限: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投标人应提前一月派骨干人员到黔东电厂工地熟悉现场情况,办理进场、安全培训等手续,2016年1月1日00:00与原单位正式交接,履行合同义务。

八、 招标文件出售
招标文件将于2015年11月19日至11月 24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3点至5点在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出售。招标文件接受面售和网售两种方式。

(一) 面售

投标人须派人持以下证件前来购买:

1. 本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 网售

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指定邮箱发送投标人如下购买信息:

1. 投标人名称;

2. 本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扫描件);

3. 投标人详细地址(含邮政编码);

4. 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

5. 招标文件购买款汇款回单(汇款单上需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人确认招标文件购买款到帐后向投标人指定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纸质版可在投标时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三) 标书购买费

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只接收电汇,不接受现金购买),无论中标与否,此费用一律不退。

网售形式购买的,如需邮寄纸质文件,由投标人在收取招标文件时向快递公司支付邮寄费用。

九、 投标文件递交
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9日上午9 点,请在此时间前送达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二楼指定地点,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2015年12月9日上午9 点在指定地点开标。开标前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登陆《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http://www.cpeinet.com.cn)进行用户注册(C类会员免费),将注册成功后的信息资料(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注册审核通过通知邮件或者已注册会员专区信息截图)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gys@wldl.com.cn),并打印装入投标文件中。不注册的投标人将难以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注册流程操作问题咨询网站服务电话,其余问题请咨询0731-********


十、

十一、 联系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

联系人:方世清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wlzbcg188@163.com

工地现场联系人:余凯 电话:****-*******

标书购买费汇款帐户信息:

户名: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

帐号:****************81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岑巩支行

特别说明:汇款单上必须注明所购项目名称及购标单位名称(可写简称)。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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