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黔东南州某智慧园区数据中心、指挥调度中心建设工程设备材料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黔东南州某智慧园区数据中心、指挥调度中心建设工程设备材料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黔东南州某智慧园区数据中心、指挥调度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招标人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人自行采购。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黔东南州某智慧园区数据中心、指挥调度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某智慧园区数据中心装修与建设、指挥调度中心装修与建设。其中数据中心装修面积约38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配电模块、微模块一体化机柜、空调及其配套工程等;指挥调度中心装修面积约39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指挥中心电气、指挥中心显示音频系统及坐席硬件设备等。】

1.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详见附件1: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投标人应在本省不少于2个(含)地市设有售后服务团队,服务人员不少于10人(含)。如投标人在本省或地市尚未设有售后服务团队,或服务人员达不到上述规定数量要求,则投标人应承诺如本项目中标,则将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售后服务团队的设置,且服务人员数量达到本条款规定要求。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 需有数据中心、指挥中心等相类似项目的销售业绩。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产品。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14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春波路999号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办公大楼1209会议室】。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通过线上方式获取,线上获取邮箱为huangming.hx@chinaccs.cn

(1) 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 【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序号

类别

信息

1

投标人名称


2

投标人注册地址


3

投标人联系电话


4

纳税人识别号


5

开户银行


6

户名


7

银行账号


8

开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注:

1. 本表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投标人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 如因投标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由投标人承担。

(4)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9时30分】。

5.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春波路999号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办公大楼1209会议室】。

5.3可接受邮寄,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春波路999号】,接收人:【黄明】,联系方式:【0571-********】。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5.5.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https://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招 标 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春波路999号

邮编:******

联 系 人:黄明

电话:187*****463

电子邮件:huangming.hx@chinaccs.cn

异议接收邮箱:【xuanjt.hx@chinaccs.cn

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标签: 建设工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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