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电休克治疗仪1台。
具体参数如下:
1.适用医疗单位重度抑郁症精神病患者进行电刺激治疗
2.双相短矩形脉冲波;
3.电流范围输出,允许调节电流强度参数范围:500mA,600mA,700mA,800mA,900mA;
★4.输出能量:当电阻为220欧姆时,标准最大输出为≧199.99J;
★5.电荷输出:当电阻为220欧姆时,标准最大输出≧1010 MC;
6.内置菜单具有超短脉冲≤0.3ms,最小脉冲≤0.5ms或全短脉冲≤1.0ms可供用户选择,临床可进行精准治疗,给药以≤0.01ms调节治疗方案;
7.保护:电极片短路或其他短路和开路时,提供保护;
8.仪器自有连续并自动实时监测、显示脑电图、心电图、肌电图功能;
9.视觉提示:三色LED灯光提示;听觉提示:治疗警告音提示;
10.仪器自带>5.6英寸触摸型显示屏;
11.具有自动和连续实时监测并显示患者阻抗值,监测范围>100至<5000欧姆,监测范围值达到3000欧姆-5000欧姆;
12.仪器自带单侧治疗设置模块,提供全世界最先进的滴定超短刺激及整体刺激方案;
13脑电数据分析:电刺激充分量的百分比评估值;
14双通道记录器:根据所需要的记录和打印信息可人工选择;远程监控最大可达六通道记录和打印;
商务条件:
序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1 |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
2 | ★交货地点:盘锦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付款方式及条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100%的标的款。 |
4 | ★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采购人组织 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5 | ★质量保证期:( 1 )年 |
备注:★号项为实质性要求,如果响应文件没有满足的实质性要求,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