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分局新能源车招标公告

蔡甸区分局新能源车招标公告



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分局新能源车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武汉市蔡甸区政府采购项目计划审批表的要求,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分局的委托,对其所需新能源车采购项目进行政府采购代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省、市有关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武汉市蔡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决定本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WHJT—CZH—2015—1D127;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分局新能源车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分局根据需要,现采购新能源车,共计12台(四门五座三厢纯电动轿车;电池要求:采用三元锂电池;动力蓄电池组标称电压V≥320V)。投标人依据采购人的相关要求,负责相应采购范围的货物生产、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工作。所采购货物的具体功能需求和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四、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货到、交货验收完毕,并交付至采购人正常使用。

五、采购预算价: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价为¥120万元(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包含警灯,警用标识,车身油漆及办理牌照等所有费用。投标人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是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货物制造商或代理商;

2、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4、投标人所投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明细表》。投标车辆应保证能够办理上牌和国家要求的其它必要手续,所投产品必须是投标制造商取得《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并通过国家“3C”认证,且具有汽车整车产品定型试验报告。投标车辆必须是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内的车型,符合新能源电动车补贴政策;

5、投标人若是所投产品代理商的,须提供其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和原厂售后服务承认书;

6、投标人所投车辆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在政府采购和各项经营活动中,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并提供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8、须提供近三个月(2015年7月-9月)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近三个月(2015年7月-9月)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9、投标人须在本地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本项目7×24小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在本地有备品备件库,如投标人在武汉市内未设立售后服务机构,必须委托在武汉市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0、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本项目有效期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1、所投产品必须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及管理规定(如节能环保产品等管理规定);

12、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竞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9日起至2015年11月26日止,每天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307室)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投标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件及第六条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3楼307室)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后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只受理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其他方式报名。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12月15日上午9:30时前(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5日上午9:30时整(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武汉市蔡甸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武汉市蔡甸区蔡甸大街221号)。

十一、招 标 人: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分局

联 系 人:张主任

电 话:***-********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霍胜、卫冬

地 址:武汉市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3楼)

联系电话:***-********

邮 编:430014

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分局(招标人)和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蔡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

投诉联系人:胡少龙 投诉联系电话:027-********

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1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辨别 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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