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群众联防指挥部”,对其所需的维稳装备(器材类)项目进行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企业以密封标书的方式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群众联防指挥部维稳装备(器材类)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CD-ZFCG(KFQ)-******* 三、采购内容:维稳装备采购与服务;本次服装类采购共为二个合同包;(具体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其中 第一包:高低床、二节防爆棍、被子7件套、防割手套、警械带、战备包、催泪瓦斯、装备柜、交警执勤背心、碗柜、更衣柜、德式头盔、盾牌; 第二包:对讲机、防刺服、组合警棍、执法仪、警用手电、警用分体雨衣、作战网格背心; 四、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方式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具备法人资格、且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以及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产品制造商、经销代理商)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1)需提供经年检有效的投标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本次招标范围相关类似内容; (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投标人为经销代理商:须提供制造企业给经销代理商的授权证书或授权经营代理证明(原件),同时提供制造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产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制造商公章),以证明其所提供产品是具备生产制造资格企业生产的。 (3)投标的主要产品及关键产品(加★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或材质的检测或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必须提供类似单位购置同类产品签订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按本文件要求须提供投标产品的样品各一件至开标现场;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到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7)投标人必须在疆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售后服务体系、服务保证及服务承诺。 六、报名时间:请于2015年11月19日至2015年11月26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00,节假日除外)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厂家授权书或授权经营代理证明(经销代理商提供)、公安部入围生产企业资格证明材料、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及报名人身份证。以上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至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地点: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办公楼四楼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 11月 27 日上午11:00 (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开标地点: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维泰大厦1楼公共资源2厅 。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群众联防指挥部;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2号;联系人:郑云凤 ****-*******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办公楼四楼 联系人: 兰理斌 联系电话 ****-******* 传真: ****-*******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办监督电话 ****-******* ****-******* 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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