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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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2023-08-08 15: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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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站需通过询价的方式开展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二、技术要求

(一)租用车辆要求

1.车辆注册时间在2017年1月1日以后,取得合法的机动车行驶证和车牌号码。

2.行驶证车辆所有人名称与成交的车辆租赁公司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3.车辆在年检有效期内,车况良好。

4.车辆需求类型、计费报价格式详见附件(附件中的价格仅为计费方式事例,不作为询价和结算依据)。

(二)驾驶员要求

1.驾驶员身体健康,且必须持有符合其驾驶车辆级别的驾驶证。

2.驾驶员近3年内未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其驾驶证近3个记分周期内每个记分周期无扣12分记录。

三、商务要求

(一)出车前由成交公司负责检查车辆各项性能,确保车辆各项功能正常,并对驾驶员进行安全警示和提醒,确保派出车辆行驶安全。

(二)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的票据,收据和签收单等材料由成交车辆租赁公司保管,存档备查。

(三)产生的租赁费用原则上按季度结算(特殊情况除外)。

四、服务期限

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内为我站提供车辆租赁服务。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必须提供,格式自拟,须盖公章);

3.2023年1月—2023年6月期间,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时间提供。属法定无需缴纳税款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格式自拟,原件备查);

4.2023年1月—2023年6月期间,供应商所属人员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情况提供。属法定无需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由谈判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格式自拟,原件备查)。

5.若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投标的,需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自拟,须盖公章);

6.若非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后参与项目投标的,除需提供第5条的材料外,还需提供该人员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与供应商名称、时间一致的社保证明文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格式自拟);

7.近3年(2020年—2022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须盖公章,格式自拟);

8.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必须提供,须盖公章,格式自拟)

9.关于本项目的报价书(必须提供,须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1)

10.关于本项目的服务承诺等(必须提供,须盖公章,格式自拟)

11.供应商根据整体采购需求和评分办法,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格式自拟)。

七、评选及成交规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选择该评审规则的理由:本采购项目为服务采购,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得出成交候选人名单,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排序,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成交原则为得分排序第一的报价人,如报价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顺位选择第二排名的报价人,以此类推。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由采购单位人员组建,成员人数为三人以上(含三人)单数,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参加评审的全部评审人员给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资格及商务要求完全符合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可进入综合评分阶段。

2.报价要求

各供应商的报价需车辆、人员等全部费用。报价必须不能高于附件2车辆类型、预算限价表中各分项最高限价。

3.分值分配表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分配

价格分

50分

技术分

50分

4.评分细则表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得分

一、价格分(50分)

投标报价(50分)

投标报价得分=(全部供应商中的最低报价/某供应商投标报价)×50

项目实行价格控制,租用车辆报价单价均不得超过附件2车辆类型、预算限价表,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二、技术分(50分)

技术需求参数响应情况(50分)

对比各投标人所投的车辆和人员等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车辆、人员仅限于自有),不提供相应材料的对应项得0分。

1.车辆分(满分30分)

一档(10分):能提供1-5辆车辆合法有效的营运行驶材料的。

二档(20分):能提供6-10辆车辆合法有效的营运行驶材料的。

三档(30分):能提供10辆以上车辆合法有效的营运行驶材料的,且其中有2辆20座以上车辆的。

2.同类项目业绩分(满分20分)

2020年(含)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每有一个项目得2.5分(附供应商相关成交(中标)通知书,或有效合同复印件或协议复印件)。

五、总分=一(价格分)+二(技术分)=100分

八、材料提交地点及时间

参与询价各供应商应于2023年8月17日下午17:00前将供应商需要提交的所有材料密封后(密封处加盖公章)送至我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蓉茉大道80号2楼)。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郭翠玲,185*****344

附件:1.业务用车租赁服务商采购项目报价格式

2.车辆类型、预算限价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2023年8月8日

关联文件:

因工作需要,我站需通过询价的方式开展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二、技术要求

(一)租用车辆要求

1.车辆注册时间在2017年1月1日以后,取得合法的机动车行驶证和车牌号码。

2.行驶证车辆所有人名称与成交的车辆租赁公司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3.车辆在年检有效期内,车况良好。

4.车辆需求类型、计费报价格式详见附件(附件中的价格仅为计费方式事例,不作为询价和结算依据)。

(二)驾驶员要求

1.驾驶员身体健康,且必须持有符合其驾驶车辆级别的驾驶证。

2.驾驶员近3年内未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其驾驶证近3个记分周期内每个记分周期无扣12分记录。

三、商务要求

(一)出车前由成交公司负责检查车辆各项性能,确保车辆各项功能正常,并对驾驶员进行安全警示和提醒,确保派出车辆行驶安全。

(二)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的票据,收据和签收单等材料由成交车辆租赁公司保管,存档备查。

(三)产生的租赁费用原则上按季度结算(特殊情况除外)。

四、服务期限

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内为我站提供车辆租赁服务。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必须提供,格式自拟,须盖公章);

3.2023年1月—2023年6月期间,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时间提供。属法定无需缴纳税款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格式自拟,原件备查);

4.2023年1月—2023年6月期间,供应商所属人员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情况提供。属法定无需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由谈判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格式自拟,原件备查)。

5.若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投标的,需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自拟,须盖公章);

6.若非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后参与项目投标的,除需提供第5条的材料外,还需提供该人员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与供应商名称、时间一致的社保证明文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格式自拟);

7.近3年(2020年—2022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须盖公章,格式自拟);

8.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必须提供,须盖公章,格式自拟)

9.关于本项目的报价书(必须提供,须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1)

10.关于本项目的服务承诺等(必须提供,须盖公章,格式自拟)

11.供应商根据整体采购需求和评分办法,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格式自拟)。

七、评选及成交规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选择该评审规则的理由:本采购项目为服务采购,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得出成交候选人名单,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排序,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成交原则为得分排序第一的报价人,如报价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顺位选择第二排名的报价人,以此类推。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由采购单位人员组建,成员人数为三人以上(含三人)单数,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参加评审的全部评审人员给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资格及商务要求完全符合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可进入综合评分阶段。

2.报价要求

各供应商的报价需车辆、人员等全部费用。报价必须不能高于附件2车辆类型、预算限价表中各分项最高限价。

3.分值分配表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分配

价格分

50分

技术分

50分

4.评分细则表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得分

一、价格分(50分)

投标报价(50分)

投标报价得分=(全部供应商中的最低报价/某供应商投标报价)×50

项目实行价格控制,租用车辆报价单价均不得超过附件2车辆类型、预算限价表,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二、技术分(50分)

技术需求参数响应情况(50分)

对比各投标人所投的车辆和人员等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车辆、人员仅限于自有),不提供相应材料的对应项得0分。

1.车辆分(满分30分)

一档(10分):能提供1-5辆车辆合法有效的营运行驶材料的。

二档(20分):能提供6-10辆车辆合法有效的营运行驶材料的。

三档(30分):能提供10辆以上车辆合法有效的营运行驶材料的,且其中有2辆20座以上车辆的。

2.同类项目业绩分(满分20分)

2020年(含)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每有一个项目得2.5分(附供应商相关成交(中标)通知书,或有效合同复印件或协议复印件)。

五、总分=一(价格分)+二(技术分)=100分

八、材料提交地点及时间

参与询价各供应商应于2023年8月17日下午17:00前将供应商需要提交的所有材料密封后(密封处加盖公章)送至我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蓉茉大道80号2楼)。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郭翠玲,185*****344

附件:1.业务用车租赁服务商采购项目报价格式

2.车辆类型、预算限价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2023年8月8日

关联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务用车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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