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牛常温行销客户激励出国游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信息公告

蒙牛常温行销客户激励出国游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信息公告

根据整体项目规划,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温行销就行销客户激励出国游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信息公告发布,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MNCGJH-********-0027

二、项目名称:常温行销客户激励出国游服务项目

三、项目概况:

结合年度品类爆品销售达成激励方案,对完成既定目标的分子公司及客户人员进行旅游激励,计划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优选出国游服务供应商,按照相关要求承接此次出国游服务,整体项目确定服务标准及价格,主要服务需求如下:

需求确定

服务需求

人员标准预算

基于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出行时间节点安排,结合品牌调性,优先选择亚洲国家,预计出游人数70-75人,按照实际为准

1、目的地:迪拜+阿联酋

2、预计周期:7-8天

3、酒店标准:5星级及以上

4、出团人数:20-25人/团

5、餐饮服务:3餐安排

6、交通安排:全程专车接送

7、出行时间:10月中下旬

≤3万元/人

备注:具体品类需求按照竞谈文件出游方案需求标准确定。

四、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要具备较丰富的出国游服务经历及能力,主要考虑从以下几点进行报名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注册时汇率计算)及以上,以企业营业执照为准,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公司成立日期为3年(即2020年8月8日之前注册即可)及以上,以企业营业执照为准;

3、公司必须以旅游服务为主营业务,具有丰富国外旅游服务经历;

4、提供近一年组织过的旅游服务项目的相关合同或其他证明性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证明文件,国外旅游服务经历优先);

5、公司运营正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或违约行为记录、存在合作违约/纠纷未处理完成,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接受已被列入中粮及蒙牛供应商黑名单(以蒙牛集团下发的黑名单为准)的企业参与项目。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本项目投标;

7、法定代表人参股或存在股东组成相同的企业,只允许一家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供应商具备专业服务团队,能够对后续项目需求进行快速响应及专项跟进对接,认同蒙牛公司管理要求;

9、潜在竞谈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www.gsxt.gov.cn/index.html)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潜在竞谈方未被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

10、此次竞谈保证金交纳5万元,项目结束后未成交供应商退还,成交供应商转为项目合作履约保证金。

五、项目时间安排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1日;

2、资格预审时间: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7日;

3、谈判文件发售时间:资格预审合格后整体于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22日期间发售竞谈准备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且无法开具发票,具体付款信息报名后另行通知。

4、参与竞谈项目供应商需交纳项目竞谈保证金5万元(成交后转入项目合作保证金,未成交供应商办理无息退还)。

5、谈判时间:计划2023年8月30日10时,以上时间若调整将另行通知,具体推进根据实际确定。

6、竞谈文件于谈判会现场密封投递,ppt材料现场拷贝/传输。

六、报名须知

报名资格文件的组成及顺序按照如下要求提供: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以上三项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5、公司整体企业介绍ppt材料,格式不限。

6、有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公司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7、近一年类似项目业绩及服务客户案例。

以上各类证明材料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请各投标方在2023年8月11日前将以上资格文件盖章扫描件,根据要求上传至蒙牛集团电子采购招标平台系统进行报名,作为报名及资格预审材料,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后与采招对接人确认,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售谈判文件。

报名流程:

第一步:注册-需到蒙牛集团供应链关系管理平台注册,

第二步:报名-注册通过后/已注册过的供应商使用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初始密码登录蒙牛集团电子采购招标平台进行报名

蒙牛集团供应链关系管理平台网址:https://srm.mengniu.cn/sap/bc/webdynpro/sap/zregistration

蒙牛集团电子采购招标平台网址:https://zbcg.mengniu.cn/#/home

七、谈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6号佳兆业广场北塔9层会议室(以发出的谈判文件为准)

八、发布媒体:

蒙牛集团电子采购招标平台(https://zbcg.mengniu.cn/#/home)

蒙牛官网(http://www.mengniu.com.cn)

蒙牛内部OA平台

此公告只在以上平台发布,其他任何媒体转载无效。

九、采购招标实施方及联系方式:

采购招标实施方: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温行销策略管理部

报名咨询联系人:闫丹妮

联系方式:150*****828

十、监督单位及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

异议/投诉服务网址:https://zbcg.mengniu.cn/#/home

监 督 人: 葛明星

联系电话:130*****262

电子邮件:GeMingxing@mengniu.cn

附件1:报名信息确认表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3:数据保密协议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常温行销策略管理部

二O二三年八月九日

附件1:报名信息确认表

序号

填写项目

供应商填写

1

报名参与项目

常温行销客户激励出国游服务项目

2

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保持一致)

3

项目业务服务团队设置(至少5人及以上)

姓名

职务(负责事宜)

电话

4

管理要求:成交后确认交纳年度项目合作保证金5万元,合同有效期内不退还

同意( ) 不同意( )

5

管理要求:付款周期为结案材料及发票到后1个月内办理电汇

同意( ) 不同意( )

6

材料提报真实性确认

供应商承诺投标材料提交内容真实,存在虚假情况将取消供应商投标资格并计入诚信档案,不得参与后续年度采招项目。

7

直接服务过的行业公司名称及项目

说明:供应商需如实填写,在对应()中勾选即可,未选择视为不认可,未填写视为没有响应。

供应商签章(公章):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竞谈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常温行销客户激励出国游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会议,全权处理竞谈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被授权人签署的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和到期而失效。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期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竞谈单位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手签):

授权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职务:

附:

反面


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反面


正面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公司公章:

授权日期:

附件3:项目保密协议

甲方: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方:(供应商全称):

双方就蒙牛常温行销客户激励出国游服务项目进行合作,在双方的项目合作过程中,因为工作的特性,双方在日常工作中必然会进行大量的信息交流,双方同意就谈判协商过程中任何一方提供或对方知悉的机密信息(定义如下)的保护达成本协议。

一、定义

“机密信息”是指任何信息,主要为项目解决方案、流程方案、产品核心文档、数据库字典、帐套文件和公司内部规范文件等,同时也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一方及其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董事、股东的信息,及其他与产品、样品、产品计划、价格、工艺、技术、研究、开发、发明、服务、客户、市场、软件、硬件、设计、图纸、工程、构造信息、营销或财务相关的信息。机密信息并不包括下述信息:

(一)由接受方以书面文件证明:该等信息已于披露之前已由接受方所持有;

(二)已公开发表或非因接受方作为或不作为的原因,已向公众披露;

(三)已由提供方书面同意接受方公开;

(四)由接受方在未使用该等机密信息的情形下独立开发;

(五)接受方从第三方处合法、正当地取得,且该第三方对该等机密信息不承担保密义务。

二、保密

双方同意仅能根据本协议的目的使用另一方披露的机密信息。除由双方书面委派执行本协议目的而必须知悉该等机密信息的人员,及可能包括在内的董事、主管、合伙人及员工(统称“代表人员”)以外,任何一方不得将与另一方相关的或属于另一方所有的机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任何一方不得超出实施目的所允许的必要限度,从另一方处复制、摘录和转移任何机密信息。任何机密信息的公布均须得到披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双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对另一方机密信息保密,避免该等机密信息被不当披露或使用,采取该等措施时应持与保护自身机密信息相同的最高程度的谨慎态度。任何一方若发现有误用或滥用另一方的机密信息的情形时,应及时将该情形书面通知另一方。

三、公开

本协议任何一方或其各自代表人员无权擅自将另一方的公司名称、商号、商标及其他名称用作广告宣传或对外公开。未经本协议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本协议任何一方或其各自的代表人员不得透露本协议及其相关内容,本协议第4条“强制性披露”条款所述情形除外。

四、强制性披露

若因法律、法规、法令或其他合法要求,如传票等,在未取得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或其受委派执行协议目的或通过某种途径知悉机密信息之人员须披露另一方的机密信息时,该披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以便其能寻求保护或采取其他合理的救济。若未能取得保护令或其他救济措施,该披露方应仅披露依法应予披露的那部分机密信息,且应尽最大努力确保对该些机密信息采取可靠的保密措施。

五、返还资料

在协议目的终止、撤消、完成、被拒绝或以其他方式解除后,根据对方的书面要求,任何一方应在项目终止后的5天内销毁或归还另一方提供的所有机密信息。任何形式的机密信息,不论是电子系统记录,如计算机磁盘、光盘、硬盘或软件等或纸质记录,如分析、汇编、论文、翻译或其他由/或为任何一方准备的文件,一方应按本协议条款要求持有或根据另一方的要求自行销毁该等机密信息。

六、非授权许可

除为查阅或使用机密信息以达成本协议目的之权利外,本协议未将专利权、版权、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项下权利转让给任何一方,同时也未将任何一方的机密信息内所含或所属的权利转让给另一方。

七、义务限定

本协议不得被视作或解释为本公司有义务向另一方提供任何信息、与另一方进行商业交易或签订任何最终协议,除非本公司决定向其提供信息或与其签订与交易有关的最终协议。

八、信息准确性

本公司、子公司及分公司并未就其向另一方披露的任何机密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及完整性作出明示或暗示的声明或保证,且对另一方、其代表人员或其他使用该等机密信息的人员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期限

本协议中双方之保密义务应自对方收到机密信息之日起五年内持续有效,且不因协议目的之达成而终止。

十、其他条款

(一)关于劳动者保护

乙方应遵守中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的法津法规,包括劳动年龄、最低工资、加班、最长工时等,并提供法津规定的社会保险及福利;乙方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不得使用或支持使用强迫或强制性劳动;乙方应按照法津法规的规定,为员工提供安全和健康的工作场所,并确保其可以合理获得饮用水和卫生设施、消防安全、以及充足的照明和通风等。

(二)关于环境保护

乙方应遵守所有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获得法律法规要求的与环境相关的许可证、批准文件和备案;乙方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有害废物、废气,在排放或处置之前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监控和处理;乙方应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三)关于知识产权保护

乙方保证对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拥有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或得到合法授权,不存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如与任何第三方发生争议或纠纷,乙方应及时协调解决,如因此给甲方造成影响或损害,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本协议对双方及其承继人、受让人均具有约束力且保护其合法权益。本协议任一条款之无法实施并不视为该条款被放弃。

十一、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以下解决方式: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诉讼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由败诉一方承担。

十二、违约责任及救济

甲乙双方均理解并认可,未经对方授权而披露、使用或处理上述机密信息,从而损害对方权益,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及其关联公司因违约行为对其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及受损一方因调查违约行为而产生的调查费用。

十三、此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承诺方:

代表人:

日期:


,内蒙古,北京市,07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激励 客户 蒙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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