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空气质量监测站选址论证技术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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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空气质量监测站选址论证技术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环境空气监测网,客观全面评价城市空气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有效支撑大气环境管理,我县要新增省控城市环境空气评价点建设(空气质量监测站),需开展新增点位优化选址论证工作。现要选择一家技术机构承担项目点位优化选址论证工作,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技术机构来参加遴选。

一、业主单位:乐东县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名称:乐东县新增省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优化选址论证

三、项目概况:

新增点位优化选址以“科学延续、全面覆盖、均衡布设”为原则,在保持现有省控城市点位稳定的基础上,对新增站点选址进行论证,完成技术报告。

四、技术机构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备选址论证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及人数;

(三)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并提供近2年来主要业绩;

(四)参加政府相关采购活动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五、报名携带资料(提供复印件一份并盖单位公章)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人证明或受权委托书;

(三)承担项目业绩证明资料;

(四)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

(五)参加政府相关采购活动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两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加盖本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需现场提供原件查验,按以上顺序整理提交报名资料1套(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接受邮寄)。

六、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8?月9?日上午8:30至2023年?8月11日下午17:00(共3个工作日)。

报名地点:乐东县生态环境局三楼会议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材料报名。

联系人:陈积雷189*****622 ????陈毓奇133*****180

七、比选方式: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我局从中随机抽选。

八、其他事宜

结果将在乐东县人民政府网网站公示。

标签: 选址论证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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