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档案寄存托管服务招标公告
2023年档案寄存托管服务招标公告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3年档案寄存托管服务项目
采购询价公告
随着龙华区法院业务发展,档案库房已趋于饱和,为保证档案工作有序开展,加强档案管理,及时做好档案归档工作,切实维护档案实体安全,龙华区法院就部分年度档案进行寄存托管服务外包。现将项目采购费用进行公开询价,采用比选方式确定托管服务单位,欢迎符合资格的专业档案服务机构积极报名参加,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单位: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档案寄存托管服务项目
(二)采购方式:由龙华区法院财务预算小组会议初审,报院党组会议讨论最终确定托管服务单位。
(三)服务期限:一年
(四)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
1、托管服务单位按档案管理要求和行业规范对龙华法院部分档案进行整理、分类、排序、登记、清点、核查、搬运、录入、装箱、调阅、查阅、送取、消毒、归档、上架、档案管理用品提供等工作,档案资料不能放错卷、盒,完成档案寄存、管理及后续日常档案调阅等服务内容。不得丢失、损毁档案,按时完成档案寄存任务,确保各类档案寄存、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保密性及后续调阅利用的及时性。
2、托管服务单位对档案托管的各个环节均应进行详细的登记,建立加工工作日志并及时整理、汇总、装订成册,在托管工作完成的同时建立起完整、规范的记录。
3、场地要求:档案存放场所需到达国家档案馆八防标准,供应商须提供具备防潮、防火、防盗、防高低温、防污染、防尘、防强光、防鼠、防有害生物等条件的档案库房寄存我院档案,保护档案的安全。
4、人员要求:托管场所须配备24小时值班人员,指定档案寄存工作联系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保持指定联系人的相对稳定,如发生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
5、消防要求:档案存放场所须配备干粉类灭火器材。
6、托管服务单位按照要求提供档案存取服务,完成寄存档案整理、清点、登记、核查、装箱、运输入库,办理好交接手续。
7、档案日常查调阅服务:包含现场查阅、调阅等,并在档案调阅时承担送取工作。档案送取工作程序、路线、人员、方式由双方协商决定,双方均应予以对方必要的配合。送取按双方约定按时送至指定地点。
8、正常调阅:正常工作时间向托管服务单位提出档案调阅要求,托管服务单位应在1个工作日内送达或收取档案,延迟送达时间最长不超过2小时。
9、紧急调阅:托管服务单位在收到档案调阅要求后,应在3个小时内送达档案。
10、提供其他档案寄存管理相关工作。
(五)服务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3、《档案保管外包服务管理规范》(DA/T67-2017);
4、《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第1部分:总则》(DA/T68.1-2020)。
(六)验收
1、对托管服务单位提供的电子数据目录与实际托管案件进行核对。
2、同一个批次寄存托管的档案,电子数据目录应和纸质卷宗保持完全一致。
三、采购控制价:预算金额30万元
四、托管服务单位准入资格要求
(一)公司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交公司2023年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三)公司须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公司2023年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材料)。
(四)需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书。
(五)公司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机构(提供本公告发布后的网站查询截图)。
(六)有固定营业场所,项目托管场地须符合国家八防标准,投标人在海南省内配有档案托管库房(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租房合同或自有产权证明文件),或是承诺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在海南省内设立档案托管库房(提供承诺函),实行全时、无死角监控。
五、报名提供资料
报价文件的组成:报名时提供密封的报价材料、公司准入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档案寄存托管服务方案、根据托管方案编制详细的报价清单、近3年同类项目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
注:以上证明文件加盖公司公章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9日-2023年8月15日(上午08:30-11:00,下午15:00-16:30)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月15日下午16:30逾期不予受理(以纸质材料送达签收为准)
(三)报名方式:直接送达方式,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文件加盖公章)。
(四)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金宇东路24号龙华区法院办公室(办公大楼5楼)
(五)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186*****082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3年8月8日
标签: 档案寄存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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