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观音桥商圈为保持全国文明城区建设工作常态长效,需采购观音桥商圈年文明劝导员服务外包项目,预算金额15万元,工作方式:8小时工作制(轮休1小时),本次采购以人员服务单价作为评标依据,最高限价160元/人/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人员要求:男女不限,年龄不超过50岁,身体健康,无重大身体疾病(如心脏病、传染病、精神病等),无犯罪记录、 无残疾、口齿清晰、五官端正。
(三)观音桥商圈文明劝导员外包项目相关工作由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商圈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商圈办”)委托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商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下简称“大队”)负责。大队负责对中标方派遣的文明劝导员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
(四)按照观音桥商圈制定的文明劝导员工作职责进行文明劝导工作(详见附件一)。
(五)考核内容:
1、着装不整:穿着衣服、帽子歪斜,口哨不配戴等,发现一次扣罚中标方服务费50元/人。
2、巡查发现文明劝导员出现叉腰、翘腿、抽烟、卧躺等不文明行为,发现一次扣罚中标方服务费50元/人。
3、在岗不作为:工作区域内,看见垃圾未捡、横穿马路未规范、排队拥挤未劝导、玩手机、聊天等在岗不认真履职的行为, 发现一次扣罚中标方服务费50元/人。
4、迟到早退: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扣罚中标方服务费50元/人/次、超过30分钟扣罚中标方服务费100元/人/次、超过一个小时扣除中标方当人当班次服务费并扣罚中标方服务费150元。
5、脱岗、离岗:工作时间内,严禁私自离开岗位,离岗前应与考核单位取得联系并告知事由,擅自离开岗位超过10分钟扣罚中标方服务费50元/人/次、超过30分钟扣罚中标方服务费100元/人/次、超过一个小时扣除中标方当人当班次服务费并扣罚中标方服务费150元。
6、未按照采购方要求安排人员上岗,每少1人扣除中标方当人当班次服务费并扣罚中标方服务费150元。
(六)中标方负责外派文明劝导员的全面管理,且有责任督促文明劝导员履行和完成采购方指定的工作目标和岗位工作要求;文明劝导员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由中标方负责处理。采购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在不超出文明劝导员每天法定工作时间和工作职责的前提下,向中标方临时提出岗位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