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钢博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沪林大厦三楼房屋招租公告

海南海钢博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沪林大厦三楼房屋招租公告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沪林大厦三楼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资产概况

沪林大厦三楼,位于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中路105号,建筑面积661.08m2。房屋为钢混结构,共1层,简单装修。业态规划定位为旅租或招待所等。

二、招租的方式及主要事项

(一)招租方式:公开招租,唯一价高者成为竞得人。

(二)招租底价:*****元/月【资产评估报告(中威正信评报字〔2023〕第5056号)】。

(三)竞租保证金:*****元(按招租底价计算第一年度的三个月租金。若竞租中标,签订合同时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若竞租不中标,竞租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竞租报名人)。

(四)租赁期限。

沪林大厦三楼资产:出租期限为4年,租金递增率参照海南省人民政府网近三年官方公布的CPI指数涨幅,设为2%(第一年租金按竞得人的报价计取,自第二年度起,按上年度租金递增2%)。房屋租金采用预收款方式收取(即先收款后用房),支付方式:分期支付,1至3个月一交(由承租人竞租时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装修免租期最高上限为三个月,资产原承租人为中标者一律不给予装修免租期,如若中标者为新承租户则给予装修免租期,但需存有实际的装修需求,可由中标人提供书面装修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装修合同、装修图纸、装修发票等相关装修资料,通过公司内部审核流程后,方能给予减免承租者申请装修免租期的租金。

(五)关于优先承租权。

存在优先承租权的情形:一是原租户出具的报价与其他竞租人最高报价相同时,原承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二是享有优先承租权的原承租户与其他竞租人同时参与竞租,原承租户报价不是最高价的,但其愿意以最高报价继续承租并且新竞租人当场表示不再继续竞价的,原承租户享有同等条件优先承租权,即原承租户为竞得人。

不存在优先承租权的情形:当原承租户报价不是最高价的,其愿意以最高报价继续承租,但新竞租人当场表示继续竞价的,原承租人此时不存在同等条件优先承租权,现场需要响应新竞租人的要求,继续竞价,直至其中一方不再继续出价,则以现场最高报价的租户为竞得人。

(六)报名时间:拟采用定期滚动公开招租方式,期限为12个月,即2023年88 日至2024年87 日,每个月滚动招租一次。本次接受竞租报名时间:截止815 日上午10:00。

开标时间:815 日下午15:00按时进行开标评标,如遇节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开标时间延迟。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戎先生 137*****169

地 址:海口市海秀中路120号顺发新村26栋402房

附 件:

1.竞租须知

2.招租资产清单

3.房屋出租合同(范本)

4.资产评估报告(中威正信评报字〔2023〕第5056号)

海南海钢博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8日

标签: 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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