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第五届运博会“运河特色旅游产品展”策展、招展、设计及搭建磋商采购公告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第五届运博会“运河特色旅游产品展”策展、招展、设计及搭建磋商采购公告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第五届运博会“运河特色旅游产品展”策展、招展、设计及搭建磋商采购公告(SZCH2023-C-006)
【发稿时间:2023-08-08】

项目概况

第五届运博会“运河特色旅游产品展”策展、招展、设计及搭建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报名)”―“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8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H2023-C-006

项目名称:第五届运博会“运河特色旅游产品展”策展、招展、设计及搭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贰佰壹拾伍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2,150,000.00元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组织大运河沿线以及与运河连接紧密区域文旅企业参展,展示新型旅游装备、沉浸式体验产品、乡村民宿及演艺产品等旅游新业态、新产品、新模式。搭建专业的旅游行业B2B贸易平台,汇集国内文旅行业头部电商、高质量买家及行业专家,提高展会市场化运作程度,高效促成文旅产品交易,助力文旅行业恢复发展。

(二)项目内容

1、展区搭建布置

展区布建项目包括展区规划及展位设计与搭建,根据展区8827平米的展览规划面积和总体定位,合理规划展位布局,设计、制作、搭建(包含:展区门头、落地标、活动区域、功能区等),营造展区特色鲜明、各区域亮点突出的展会氛围。将文旅新场景新业态与传统文旅业态融合,引入特色景区酒店民宿、特色旅游装备、特色文旅线路及商品,集中展示运河沿线文旅企业特色旅游产品,展位总数不低于60个,布展总面积不低于场馆总面积的50%,特展面积不低于布展面积的50%,在展馆内组织召开的特色亮点活动不少于2个。

2、文旅企业招展及展商服务

通过多渠道对运河沿线文旅企业定向招展,面向景点景区、度假区、主题乐园、优质旅行商、知名OTA、特色乡村旅行目的地、旅游装备服务商、数字科技、演艺等文旅相关企业进行招展。

为运河特色旅游产品展提供相关招展服务,包括编制招展手册、招展海报;收集参展企业资料;负责与参展企业进行协调沟通。

招展的企业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与品牌知名度,并且最终省外展商数量占比不低于65%。

3、重要展商招展、搭建

为进一步丰富本届运博会参展单位多元性,需特邀2家具有一定行业影响力的重点展商参加展会,并合理规划展位布局,设计、制作、搭建,营造该展商的特色和亮点,每家提供总计面积不低于100平的展位。

4、观众组织邀请

安排好现场安全展览展销工作,协调运河沿线文旅企业进行会展期间的促销活动,通过多渠道推广吸引不低于8万人次的观众前来观展,其中包括专业观众和普通观众,提升展会人气。

5、线上宣传促销

推进全媒体的宣传推广营销,通过全媒体平台策划有效的推广活动。以专题促销的形式,开展与线下博览会同步的线上促销活动,打造全国范围的文旅购物盛宴。

6、特色活动要求

展会期间,在展馆内组织召开不少于2个特色亮点活动,增加展商联动,开展欢乐实惠的文旅产品限时展销,同时以“巡游+互动+展演”的形式助力全民参与。

7、活动保障方案

提供活动安全、卫生、交通、用电、突发事件应急等全体系保障支持,保障活动顺序安全有序开展。

8、人员组织与安排

针对本项目配备执行团队(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内容策划、运营等团队成员。所配备团队人员需有组织过同类项目经验。

(三)展会地点:苏州国际博览中心D3、E3馆

(四)展会时间:2023年9月21日—24日

(五)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第五届运博会“运河特色旅游产品展”撤展完成(具体项目开始时间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

(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第五届运博会“运河特色旅游产品展”撤展完成。(具体项目开始时间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1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报名)”―“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

方式:

1、供应商注册。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2、申领CA 证书。详见《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

3、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报名)”―“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注:供应商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磋商时间截止前上传提交,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5、咨询电话

(1)注册咨询:0512-********

(2)CA办理及咨询:0512-********

(3)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

客服qq:*******************

咨询电话:139*****964

(4)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部:0512-********

信息管理部:0512-********

(5)签章使用问题:

客服qq:******************************

咨询电话:**********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8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苏州市莲升路苏州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8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苏州市莲升路苏州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地址:苏州市公园路38号

联系方式:0512-********(包袁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2楼

联系方式:0512-********、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邬汝超、沈川渝

电话:0512-********、0512-********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8日



信息来源:http://czju.suzhou.gov.cn/zfcg/html/project/9cc09a9c38f2439ba88deb13b40c53a5.shtml

标签: 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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