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及成果汇总与验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资源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及成果汇总与验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资源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及成果汇总与验收服务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
采购单位 | 资源县农业农村局 | ||
行政区域 | 资源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8月08日 17:1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8月08日至2023年08月2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提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8月08日 08: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解密开启 | ||
预算金额 | ¥17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主任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3-******* | ||
采购单位 | 资源县农业农村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资源县西延中路(资源中学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主任 0773-*******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桂林市秀峰区红岭路金桂大厦2栋10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苏志荣0773-******* | ||
附件: | |||
附件1 | 8.8(Z)资源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及成果汇总与验收服务.doc |
项目概况
资源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及成果汇总与验收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LZC2023-C3-******-ZHLX
项目名称:资源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及成果汇总与验收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一、说明:
(一)本项目所要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的,最后报价给予20%的扣除。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政策。
3.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本项目为服务项目,不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二)本“采购需求”中标注“▲”项的条款、磋商文件中要求“必须提供”的条款以及标明不满足即响应无效的条款均属于实质性要求。
(三)本项目采购标的为:资源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及成果汇总与验收服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服务内容要求
(一)服务内容:资源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及成果汇总与验收服务1项。
(二)服务要求:
1、资源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服务要求:
(1)技术培训:在全县开展≥3天的技术实操培训(不少于100人次,含专家和培训人员食宿费交通费、区市级专家费。
(2)提供外业调查采样专用APP 终端1台:屏幕≥6.5英寸,摄像头像素≥5000万。
(3)提供外业调查采样专用单反相机1台:多镜头套机,视频拍摄能力≥4K 30P;APS-C画幅;≥3250像素,最高分辨率≥6960*4640,滤镜直径67mm;EF-S卡口,6bitRAW照片输出。
(4)提供外业调查采样专用无人机1台:航拍无人主摄CMOS≥1英寸,≥5.4K30P视频拍摄能力,最大信号有效距离≥9公里,多方向避障;带遥控屏。
(5)提供外业调查采样工具及辅助工具:蓝牙标签打印机1台、便捷电子秤1台、不锈钢锨、锹、镐、铲、军工铲2套、洛阳铲2把、挖土勺2个、土刀2把、木铲2把、橡皮锤2个、环刀、环刀托套、环刀柄2套、土钻、十字钉1套。
(6)采集土壤样品要求(468个耕地、园地,125个林地、草地,该样点数为国家下发预设的水田、水浇地、旱地、园地和地标农产品加密样点数,实际采样和结算以国家、自治区完成校核核定的样点任务数为准):
1)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野外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及其他有关要求。
2)在项目指定区域内完成外业调查表层样点采样593个(其中水田样288个,旱地样23个,园地样157个,林地样114个,草地样11个)。采样深度:耕地:0~20cm;园地:0~40cm;林地、草地采样深度:0~20cm。野外现场调查获取土壤立地条件、利用情况等相关信息并录入工作平台,与所有外业调查采样点协同布样,采样点以区“三普办”最终下发数为准。
3)表层样调查及采样:手持外业APP终端,根据统一布设的样点和调查任务,完成调查采样任务,按技术要求做好景观、样品采集、工作现场等相关图片拍摄,按规范保存、转运土壤样品;根据自治区统筹安排,在县三普办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样点校核工作;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野外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修订版)》进行表层土壤混合样采集、容重样采集及测定土壤容重、水稳定性大团聚体样采集;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野外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修订版)》要求,重点调查采样点的立地条件、基础设施条件、植被类型、种植制度、耕作方式、排灌设施情况、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农业经营者开展土壤改良培肥、农作物秸秆还田做法经验等情况,并将调查相关信息录入工作平台;土壤图校核更新采样时观察并有APP录入地表特征、母岩母等信息,并进行土壤图校核算等;进行全程质量控制;
拟投入技术队伍最低配备要求:
a.项目负责人≥1人,需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及以上三普办公定统一组织的集中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结业证书)(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
b.采样技术领队≥5人,质控技术人员≥5人,领队需具有土壤学(指土壤学、测绘、地质、环境、生态、农学、土地资源等)相关专业学历或职称,技术领队和质控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需与自治区土壤办工作平台记录的信息一致。
后勤保障:必须有足够承担合同任务的交通车辆和驻场人员,且成交后技术领队等人员在合同任务完成前保持驻地驻场。
成交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将土壤普查任务进行转包、分包。
2、成果汇总与验收要求:
▲(1)项目技术要求:编制成果内容必须按现行国家行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要求进行编制,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 (修订版)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规范 (修订版))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属性图与专题图编制技术规范 (修订版))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类型图编制技术规范 (修订版)) 》等技术要求执行,必须符合国务院土壤三普办最新的成果编制(图件、文字等)要求,符合政府有关部门审查审批通过的条件及标准,同时负责采购人要求办理的与报告文件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备注: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如遇相应管(归)口单位颁布新的技术标准的情形,按新的技术标准及政策文件的指导精神对应调整)。
▲(2)服务内容:
1)图件编制:完成数字土壤制图和土壤图件成图编制,包括土壤类型图、土壤属性图(如土壤养图等)和各类专题图件。
2)成果报告编制:
①编制资源县土壤三普工作报告、技术报告,资源县土壤利用适宜性(适宜于耕地、园地、林地和草地利用)评价报告,资源县耕地/园地/林地/草地质量报告,各类特色农产品区域土壤特征专题报告(如有则编制),酸化耕地改良利用专题报告(如有则编制)。
备注:特色农产品区域土壤专题报告、酸化耕地改良利用专题报告为非必须项;此项由采购人结合实际确认后执行,如无则不执行。
②成果内容应包括文本、图纸和表格等,文本应当规范、准确、含义清晰。图件、表格内容应与文本一致。
3)数据审查、成果验收与成果汇交:
①项目工作总结提交包含阶段性质量控制报告及试点工作创新点总结。
②确保项目成果通过各级数据审查、验收并逐级汇交上报。
③成果格式、份数要求:全部成果均应提供电子成果和纸质成果。电子成果中的文字报告成果为 Word格式、图件为JPG格式和Shapefile(.shp)格式、表格为Excel格式。纸质文本采用A4纸提供一式陆份,必须符合国务院土壤三普办最新的成果编制(图件、文字等)要求,并配合资源通过上级三普办的审查验收,未通过相关审批部门审核验收或者采购人和相关审批部门提出修改意见的,无条件进行修改,直至最终通过相关审批部门审查验收为止。供应商应对其提供的服务成果资料质量负责。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要求及服务成果交付地点: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3 年11月30日前完成调查采样任务,2023年12 月15 日前提交成果文件。
2.服务地点:广西桂林市资源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3.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4.磋商供应商承诺提供与项目成果使用相关的技术培训,承诺提供后续服务(含技术培训)≥1年,配备常驻的后续服务技术人员≥1名,必须配合采购人完成整体项目的验收。
(二)付款方式:
1.预付款:签订合同后15天内,一次性支付20%预付款。
2.完成项目全部工作量50%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总合同价的30%;
3.外业采样调查工作全部完成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总合同价的80%;
4.成交供应商完成项目全部工作并上交成果,且经质量监督人员签字确认并通过验收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付清20%合同余款。
(三)验收要求及标准:
1、要求成交供应商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承诺、强制执行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履行合同;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成果达不到验收标准的,不予验收,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完成服务事项,采购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交付前,成交供应商应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采购人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交采购人。
备注: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如遇相应管(归)口单位颁布新的技术标准的情形,按新的技术标准及政策文件的指导精神对应调整,验收时亦按新的技术标准及政策文件执行。
(四)权利保障: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和相关技术资料是合法取得的,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不会因为采购人的使用服务成果遭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包括被责令致歉、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等,本项目技术成果的最终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否则,供应商负责解决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全部承担。
(五)报价要求:供应商磋商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需求”中所列所有服务内容产生的所有成本、税金、代理服务费、管理费等费用,供应商应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五、其他要求
▲(一)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00元。报价超采购预算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二)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服务转包或委托给其他单位,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合作并追回资金,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同时追究因项目泄密给其他单位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于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的“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技术方案;②质量保证措施及保密承诺方案;③人员配置方案。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3 年11月30日前完成调查采样任务,2023年12 月15 日前提交成果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8日 至 2023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潜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免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操作,否则,将导致无法在线编制响应文件并参与磋商,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提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08日 08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解密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zfcg.czj.guilin.gov.cn)。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4)本项目为服务项目,不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5)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6)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3.资格条件特别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政采云”平台电子磋商相关事宜:
(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参与电子磋商,并应做好以下相关准备工作:①在“政采云”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操作方法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办事指南);②完成CA证书申领和绑定(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办理流程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完成CA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尽快办理),以便供应商采用CA证书对其响应文件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③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操作方法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以下称“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并安装成功,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的身份认证,确保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④自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并确保能接入互联网(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设备确保可进行视频通话和读取政采云CA证书)。因供应商未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加本项目电子磋商或磋商失败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电子磋商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详见桂林市政府采购网—采购资讯—重要通知);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3)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加密、提交、解密等相关事宜详见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供应商须知”第30.2条“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服务类收费标准计算,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不足人民币6000元的,按6000元支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资源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资源县西延中路(资源中学西)
联系方式: 黄主任 07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秀峰区红岭路金桂大厦2栋10楼
联系方式:07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志荣
电 话:077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资源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资源县西延中路(资源中学西)
联系方式:黄主任 07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秀峰区红岭路金桂大厦2栋10楼
联系方式:苏志荣07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主任
电 话: 0773-*******
招标
|
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