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宜南、宜北、西庄污水处理厂生产药剂招标公告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宜南、宜北、西庄污水处理厂生产药剂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宜南、宜北、西庄污水处理厂生产药剂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3-08-6
2、项目名称: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宜南、宜北、西庄污水处理厂生产药剂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750,000.00元
最高限价:*******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
1宜阳政采招标(2023)0245号-1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宜南、宜北、西庄污水处理厂生产药剂采购项目-聚丙烯酰胺***************
2宜阳政采招标(2023)0245号-2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宜南、宜北、西庄污水处理厂生产药剂采购项目-生物复合碳源190019001900
3宜阳政采招标(2023)0245号-3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宜南、宜北、西庄污水处理厂生产药剂采购项目-除磷剂(普通型、复合型)190019001900
4宜阳政采招标(2023)0245号-4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宜南、宜北、西庄污水处理厂生产药剂采购项目-次氯酸钠12501250125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宜南、宜北、西庄污水处理厂生产药剂采购项目,宜阳县宜南、宜北、西庄污水处理厂系宜阳县城区水环境治理重点设施,由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辖,3个厂均采用氧化沟+高密度深度处置工艺,年处理污水1550万吨左右,现执行《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2021)一级标准,3个厂在日常运营中需使用聚丙烯酰胺、碳源、除磷剂、次氯酸钠等药剂,现对4种药剂进行公开采购。
(2)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
一标段: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宜南、宜北、西庄污水处理厂生产药剂采购项目-聚丙烯酰胺;
二标段: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宜南、宜北、西庄污水处理厂生产药剂采购项目-生物复合碳源;
三标段: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宜南、宜北、西庄污水处理厂生产药剂采购项目-除磷剂(普通型、复合型);
四标段: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宜南、宜北、西庄污水处理厂生产药剂采购项目-次氯酸钠。
注:投标人可投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也可中多个标段。不得将一个标段拆开投标,否则将不被接受。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包预算、包最高限价及采购预留金额的说明:预算金额中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及采购预留金额(元)均为单价。
一标段:聚丙烯酰胺,*****元/吨;
二标段:生物复合碳源,1900元/吨;
三标段:除磷剂,1900元/吨(其中:普通型除磷剂:620元/吨,复合型除磷剂:1280元/吨);
四标段:次氯酸钠,1250元/吨。
(5)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按宜阳县宜南、宜北、西庄用药计划分批供货)。
(6)服务范围:满足宜阳县宜南、宜北、西庄污水处理厂需求的药剂耗材配送服务,所供药剂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具体详见合同条款。
(8)保质期:
1)货物送达甲方时一年保质期的货品的剩余保质期一般不得少于10个月;
2)货物送达甲方时两年以内保质期的货品剩余保质期一般不得少于 18个月;
3)货物送达甲方时三年及以上保质期的货品剩余保质期一般不得少于24个月。
(9)服务内容: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宜南、宜北、西庄污水处理厂药剂采购配送的渠道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每种药剂拟选定1家有配送能力的药剂配送企业,为3个厂所需药剂提供配送及延伸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为贯彻洛阳市洛财购【2021】1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2.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投标文件中须附上述资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四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投标人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8月09日 至 2023年08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yggzyjy.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08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08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宜阳县北城区李贺大道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除电子响应(响应)文件外,响应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招标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质疑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4、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宜阳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宜阳县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宜阳县北城区锦屏北路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2室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0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037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产药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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