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门寺佛文化景区智慧景区整合提升招标公告
法门寺佛文化景区智慧景区整合提升招标公告
法门寺佛文化景区智慧景区整合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法门寺佛文化景区智慧景区整合提升项目(项目编号:****-********)已由宝鸡市发改委以宝市发改项目发【2015】1049号文件批复招标实施方案,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目前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陕西法门寺文化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计划建设法门寺佛文化景区智慧旅游信息数据基础平台。充分利用目前成熟的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结合法门寺佛文化景区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以“界面统一化、应用集成化、资源整合化、体系标准化”为项目设计和建设原则,逐步实现整合涵盖景区信息宣传、旅游营销、游客服务和业务管理等功能为一体的内/外网门户网站。在景区数据平台的建设基础上,对景区官方微博、微信、APP等自媒体进一步整合、完善、提升,对景区分散的监控系统进行进一步整合和技术提升,增设景区统一监控调度指挥功能、电子商务功能和景区实时视频播放等服务与体验功能。
法门寺佛文化景区智慧景区整合提升项目依据《法门寺佛文化景区智慧景区整合提升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宝市发改项目发〔2015〕1049号),采用“两阶段”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第一阶段: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的要求提交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建议确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
第二阶段:招标人向在第一阶段提交技术建议的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包括最终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此阶段分为软件服务和硬件设施两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3.2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人民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3.3投标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4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投标主要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3.5投标人须提供软件企业认定证书、软件产品登记证书(适用于第二阶段参与软件服务投标的单位);
3.6投标人须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适用于第二阶段参与软件服务投标的单位);
3.7投标人须提供安防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适用于第二阶段参与硬件设施投标的单位);
3.8投标人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书(适用于第二阶段参与硬件设施投标的单位);
3.9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等相关证书;
3.10近三年(自2012年6月1日起)有类似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人民币),业绩须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11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开户银行许可证及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大于两家的独立法人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5年11月19日起至2015年11月25日止(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在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段号华融国际大厦A5D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设备招标二处,持单位介绍信及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要求中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原件与复印件各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技术建议书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1 月26 日14时30分,地点:西安市华融国际大厦A座5层会议室(或以最终通知的地点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答疑会
6.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查勘和召开答疑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6.2踏勘事宜招标人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 赵女士; 联系电话: ****-*******转8810 、152*****322。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政务大厅三楼
邮 编:710061
联 系 人:马向旭 张喆 张勃
传 真:***-********
邮 箱:xbgjs2@163.com
标签: 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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