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拘留所两所合一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看守所、拘留所两所合一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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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 武 县 看 守 所 、 拘 留 所 两 所 合 一
招标代理机构选定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武县看守所、拘留所两所合一已由临武县发改局 批准建
设 , 项 目 业 主 为 临 武 县 公 安 局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国 有 , 招 标 人 为
临武县公安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定进行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临武县花塘乡花塘村
2.2 招标范围:临武县看守所、拘留所两所合一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工
程
2.3 建设规模:10031.06 平方米
2.4 投资情况:********.26
2.5 委托代理服务费金额:5 万元
3、投标人资质要求和报名办法:实行网上报名。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前需
按照《关于启用新版建设工程交易诚信库管理系统的通知》(郴建发[2012]50
号)要求到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诚信入库登
记手续。网上报名时。投标人应按照本单位诚信入库登记的信息进行招标代
理机构投标报名,每一个项目应由不少于 2 名注册在本单位的专职人员组成
的项目组进行代理服务,专职人员证处于有效期,其中 1 人为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本单位近 12 个月的社保证明并网上可查,新进人员不足
12 个月的,应提供自进入该公司以来的本单位社保证明,且具有工程建设类
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组成员必须是入库登记人员,且持证上岗,人证相符。— 2 —
3.1 资质要求:①代理服务资质等级要求:暂定级及以上级
②其他要求:
3.2 符合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 2015 年 11 月 20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网上报名。
4、评标办法:依据湘建建〔2013〕18 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郴建发[2015]61 号文件《关于加
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管理的通知》的规定
采取随机抽取法选定招标代理机构。
5、随机抽取时间和地点
5.1 报名截止时间: 2015 年 11 月 23 日 17:00 时止;
随机抽取时间: 2015 年 11 月 24 日 10:00 时为随机抽取时间.
5.2 随机抽取地点: 临武县住建局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3 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技术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介绍信、
法人代表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或副本)、资质等级证书(或副
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基本银行开户许
可证及投标保证金进账单等交由监督员进行审核(另备一份复印件交予监管
部门)。法定代表人或者技术负责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程序,否则招标
人不予受理。
6、随机抽取程序
6.1 确定投标人代码:按照已入围合格投标人的数额向抽取机内放入大
于投标人数量的号码球。按投标人报名的先后顺序,每个投标人派一位代表,
公开随机抽取一个号码,投标人抽取的号码即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直至抽
取完毕,并现场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 3 —
6.2 确定中标候选人:再另取一组与上一轮抽取出来的同号码和数量的
号码球,再次放入抽取机内,由招标人代表或者委托交易中心工作人员随机
抽取号码球,依据郴政办函〔2005〕149 号《郴州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招投标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
7、招标保证金:在报名后抽取前,必须由公司基本帐户转 壹 万元投标
保证金到以下帐户,抽取前,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保证金证明原件和银行开
户许可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抽取。
户 名:临武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武晴岚支行
开户行帐号:4300 1509 1700 5250 0897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临武县公安局 (签章)
地 址: 临武县舜峰镇东云路 405 号
联系人: 黄小兵
电 话: 189*****599、139*****619
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0、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部门意见:
(签章)
二○一 五 年 十一 月 十九 日—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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