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若羌至民丰16个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采购招标公告
新疆若羌至民丰16个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采购招标公告
G0612若羌至民丰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MGSFWQ-2023-01)
本招标项目为G0612若羌至民丰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采购,招标人为中铁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巴州工程指挥部,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充电桩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1 建设地点: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田地区。
2.2工程概况:G0612若羌至民丰高速公路线路起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若羌县北侧与依吞布拉克至若羌公路相接,止于和田地区民丰县渔湖东侧7km处与民丰至洛浦公路相接,线路总体走向为由东向西,线路里程由 K1539+618.44至 K2069+821.32,长约530.202km,采用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27m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设分离式立体交叉14处,互通式立体交叉7处,互通立交连接线3条(总长5.52km,二级公路标准),通道桥71处,U型转弯2处;停车区3处、服务区8处、养护工区6处、路段监控分中心1处、主线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7处;设大桥8座,中桥7座,小桥28座,涵洞334道(包含服务和匝道涵洞);以及其他构造物、交安工程、机电工程等。项目于2021年12月26日通过交工验收,2022年1月15日正式收费运营。
2.3 招标范围:G0612若羌至民丰高速公路16个单侧服务区范围内48台充电桩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设备及材料的生产和采购、配件、材料损耗、包装、运输、装卸、安装(含底座)、施工配合费、检测费、调试、车联网平台服务费(服务年限10年)、计费软件的使用权、培训费、售后服务、质保期服务、保险、利润、税金等费用。(技术指标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4 采购数量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G0612若羌至民丰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采购(包件号:CDZ-1包)采购招标工程量数量表。
2.5 计划供货及服务期:
签订合同后45日内完成充电桩安装全部工程,60日内完成车联网平台接入(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计划)。
2.6 包件划分
包件划分:本项目1个包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生产供货能力。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除外),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须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生产或供货能力。
3.1.2 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2 质量保证能力:
投标人能够提供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和技术规范、规程及高速公路相关技术、管理要求的产品,并满足招标项目设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提供充电桩、电缆产品生产企业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并提供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提供充电桩、电缆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生产厂家的相关有效证书。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2年,新注册的公司根据注册年份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的财务未出现亏损状况,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3.4 业绩要求:
所投品牌在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时间)期间的国内已完工并投入使用的国内公共交通项目(或市政设施、停车场)充电桩供货数量累计须达100台(含)。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充电桩的数量可通过提供合同清单或业主证明文件证明(合同原件备查)。
3.5 信用要求:
(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的网页查询截图)。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网页查询截图)。
(3)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网页查询截图)。
(4)不接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国中铁股份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没有处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录”限制交易禁入期内。
3.6 其他要求:
3.6.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接受代理商投标,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主要设备(主要设备指充电桩)制造商为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代理的品牌制造商不能和代理商同时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6.2 投标人不允许有挂靠行为,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是挂靠的,投标人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签订合同的,中止合同。投标人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所有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的所有费用、工程因此延误的所有损失等。
3.6.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公司,均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潜在投标人需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认证通过并开通平台服务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客服热线400-601-0100)。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登录”---在“我的交易”中点击“最新商机(公告)”---在对应项目点击展开包件,选中包件点击 “响应”按钮---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确定”即可响应成功,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8月8日起至2023年8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按照所购买的招标文件售价足额汇入本次招标的账户:
单位名称: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鲁班招标中心
账号:150*****114400
开户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营业部
行号:307*****4315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招标编号+包件号(若有)+标书费”,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投标人的标书费汇款成功后,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登记正确标书费开票信息(如填写错误,投标人自行负责),并将投标人信息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可编辑版及加盖公章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扫描件、投标联系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及标书费汇款凭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邮件主题为“招标编号+包件号(若有)+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招标编号+包件号(若有)+标书费”,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投标人的标书费汇款成功后,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登记正确标书费开票信息(如填写错误,投标人自行负责),并将投标人信息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可编辑版及加盖公章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扫描件、投标联系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及标书费汇款凭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邮件主题为“招标编号+包件号(若有)+投标人名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招标组织机构将将向投标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特别提醒:只有通过本项目专用交费账号汇入正确的招标文件费用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如因多汇款或错误汇款导致的退款流程漫长,投标人自行负责!)
4.4因电商平台目录库中物资种类不全,电商平台中的各包件投标总报价必须与PDF版电子投标文件中包件总报价保持一致(如不一致,招标人按照投标函大写金额直接进行校核,投标人不得有异议),工程量数量表以招标文件为准。本次招标投标人报价时只需在电商报价表中填入对于包件总价(1*单价=投标总报价)。
5.1 本次招标采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与线下同时开标的方式。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8月3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在线编辑报价并保存,同时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于开标前现场当面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09时00分,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10时00分)。
5.3 逾期送达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未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需采用盖章签字PDF格式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命名格式须为投标人名称+招标项目+招标编号+包件号)。
提醒各投标人,宜提前两至三天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和编辑报价,避免因网络等原因造成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完成,导致投标无效。上传时如遇到问题请联系电商平台(客服热线**********)。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成都分中心(成都市金牛区金凤凰大道99号中铁产业园A5座7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同时发布。
招标人:中铁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巴州工程指挥部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7*****386
招标承办人: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轨道集成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宁波路377号20楼
联系人:彭工、唐工
招标组织机构: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分公司(中铁鲁班招标中心)
联系人:吕工(商务)、杨工(商务)
邮箱:*********@qq.com
中铁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联系电话:135*****266
中铁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巴州工程指挥部
2023年8月8日
附件一
G0612若羌至民丰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采购(包件号:CDZ-1包)
招标工程量数量表
序号 | 工程位置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一 | 设备及材料费 | ||||
1 | 充电桩 | 满足合同质量标准要求 | 个 | 48 | |
2 | 电缆 | ZC-YJV22-0.6/1-3×95+2×50 | 米 | 2205 | |
3 | 微型消防站 | 需满足充电设施消防验收要求 | 套 | 16 | |
二 | 工程费用 | ||||
1 | 充电桩基础及安装 | 950*750*600mm,混凝土基础。 | 座 | 48 | |
2 | 热缩终端头制作,对应95mm2线缆,五芯 | 套 | 96 | ||
3 | 电缆沟 | 深700*宽300mm | 米 | 1317 | |
4 | 电缆敷设 | ZC-YJV22-0.6/1-3×95+2×50电缆敷设 | 2205 | ||
5 | 设备基础表面刷漆 | 基础表面刷漆,黄黑相间80,右斜45° | 座 | 48 | |
6 | 车挡安装 | 地脚螺栓固定,橡胶车挡,含施工,规格50cm以上。 | 套 | 96 | |
7 | 防雷接地 | 接地扁铁,热镀锌一40x4(充电桩单独接地),含施工 | 米 | 675 | 和箱变连接 |
8 | 接地极 | 接地极(50*5*2500镀锌角钢)、含施工 | 根 | 48 | |
9 | 防火封堵 | 防火泥封堵,封堵厚度为150mm,耐火极限≥180min | 个 | 96 | |
10 | 车位划线 | 刷油漆,白线,人工划线,3米*6米,油漆为标线漆。 | 个 | 96 | |
11 | 路面开挖 | 服务区混凝土路面开挖并恢复。 | 米 | 5 | |
12 | 电缆标识桩 | 100*100*1000mm,C30混凝土 (或树脂pvc材料) | 个 | 64 | |
13 | 配电室改造 | 箱变低压侧配电室改造为4个250a空开包含材料及安装 | 套 | 16 | |
三 | 车联网平台接入费 | ||||
1 | 自治区级平台和国网车联网平台接入费 | 满足合同质量标准要求 | 台 | 48 | 96把充电枪,平台服务年限10年 |
备注:
1. 以上物资材料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规格、型号应以买方下达的供货订单或实际安装数量为准。
2.本次采购的服务区充电桩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及材料的生产和采购、配件、材料损耗、包装、运输、装卸、安装(含底座)、施工配合费、检测费、调试、车联网平台服务费(服务年限10年)、计费软件的使用权、培训费、售后服务、质保期服务、保险、利润、税金等费用。
3.上述工程量数量表中车联网平台接入费为暂估价(包含接入中标人充电桩服务平台费用),投入运营前如采购人确定不需接入有关平台,则该项不对中标人结算。如需接入由中标人代表采购人办理有关接入手续。
4.如遇国家税率发生改变,则保持不含税单价不变,结算税率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税款相应调整,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附件二
投标人信息表
投标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人联系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被授权代理人 | |||
投标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发票开票信息 | 发票类型 | 增值税普通发票 | ||
单位名称 | ||||
纳税人识别号 | ||||
地址 | ||||
电话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1.购买招标文件方式:电子版 2.发票邮寄地址、联系方式: 3.其它说明: 投标人:(公章/投标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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