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专项资金定期存款第二批存放银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石屏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专项资金定期存款第二批存放银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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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石屏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专项资金定期存款第二批存放银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HZB20230308)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屏县
一招标条件
本石屏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专项资金定期存款第二批存放银行服务项目公开
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000万元,招标人为石
屏县财政局。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石屏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专项资金定期存款存放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石屏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专项资金定期存款第二批存放银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石屏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专项资金定期存款第二批存放银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提供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
证。

3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报告对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
参与本次公开招标),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
4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
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5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如无需缴纳须提供税务部门证明材料。
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无需缴纳须提供社保部门证明材
料。
6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09日08时30分到2023年08月1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9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8号二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9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8号二楼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关于做好社
会保险基金增值有关问题的通知云财社(2014304号)入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
州州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红财发(2019146号)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精神,石屏县财政局对石屏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专项资金
定期存款第二批存放银行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格条件具有相应履约
能力信誉良好的投标人参加。
二招标概况
1项目名称:石屏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专项资金定期存款第二批存放银行服务
项目公开招标
2项目编号:HHZB20230308
3项目要求:石屏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专项资金定期存款存放:详见招标文件。
4存放金额:5000万元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提供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
可证。
3.3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报告对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
其参与本次公开招标),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
3.4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贵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
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5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如无需缴纳须提供税务部门证明材
料。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无需缴纳须提供社保部门证
明材料。
3.6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7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8月9日起至2023年8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
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6号
购买招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贵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
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
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8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8号二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发布,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本项目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
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石屏县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屏县财政局
地址:石屏县焕文路35号
联系人:雷老师
电话:0873-4859764
电子邮件:1170889748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广场商网8号
联系人:侯先生
电话:15394854182座机
电子邮件:63532124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贵人项目负贵: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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