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城区徐家庄水源地至水厂管道改造工程PE管材、管件、潜水泵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钢城区徐家庄水源地至水厂管道改造工程PE管材、管件、潜水泵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钢城区徐家庄水源地至水厂管道改造工程PE管材、管件、潜水泵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莱芜市钢城区徐家庄水源地至水厂管道改造工程PE管材、管件、潜水泵等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莱芜市钢城区水务局。 三、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概况:本次采购项目为莱芜市钢城区徐家庄水源地至水厂管道改造工程PE管材、管件、潜水泵等采购项目,采购范围为PE给水管材、管件、潜水泵等(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五、标包划分和成交供应商数量 本次采购项目分为两个包,每个包确定壹名成交供应商。 A包:PE100级给水管材、管件等 B包:水源地井用潜水电泵、电缆、控制柜等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的条件、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以下条件: A包: 供应商为具有生产能力且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且符合以下条件: ①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②具备有效的PE供水(给水)管材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③具备有效的PE供水(给水)管材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④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B包: ①供应商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生产能力且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有经营许可并具有生产企业对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产品专项授权委托,有能力提供供货的代理商,每个代理商只能选择由生产企业授权的一个品牌进行报价; ②制造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③制造商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④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⑤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 (3)同一品牌产品只能有一个供应商参加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地点、报名时间及要求: 凡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可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派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以上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同时须简单装订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于2014年5月22日--5月28日(不含节假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到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莱芜市莱城区吕花园社区新建商业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八、接收投标文件和公开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九、发布媒介:本公告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莱芜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莱芜市钢城区水务局 地址:莱芜市钢城区府前大街西首 邮编:271104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莱芜市莱城区吕花园社区新建商业街 联系人:狄晓玲 电话:0634-******* 电子邮件:lwdlfgs@163.com 2014年5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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