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经济开发区视频监控系统承建运营商及设备政府采购招标公告(第二次)
莱芜市经济开发区视频监控系统承建运营商及设备政府采购招标公告(第二次)
莱芜市经济开发区视频监控系统承建运营商及设备政府采购招标公告(第二次)一、采购人: 莱芜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泰安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项目名称:莱芜市经济开发区视频监控系统承建运营商及设备政府采购四、项目概况:本项目在经济开发区安装网络高清摄像头18套,建设全区视频网络存储系统。采购内容包括设备采购,运营服务、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培训、售后服务及维修维护等(交钥匙工程)。五、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在中国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分支机构;3、投标人经营范围包含基础电信业务,同时具有安防资质;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招标文件的获取: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于2013年10月9日至2013年10月12日 8:30-11:30,13:30-17:0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等资料到山东泰安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莱城区北坦路七号)报名。上述资料需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简单装订。招标文件每份售价400元,售后不退。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八、本项目联系人:毕云静 何伟 联系电话:135*****313 131*****5962013年10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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