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文化中心二期给水管、排水管、雨水管采购工程第二次招标信息公告

莱芜市文化中心二期给水管、排水管、雨水管采购工程第二次招标信息公告

莱芜市文化中心二期给水管、排水管、雨水管采购工程第二次招标信息公告采购编号:LWZC2011-035
一、采购人名称:莱芜市文化中心工程建设办公室
二、集中采购机构:莱芜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
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金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四、招标项目具体内容:本工程为莱芜市文化中心二期给水管、排水管、雨水管采购招标工程,包括莱芜市文化中心二期工程中图书馆、科技馆、工人文化宫的管材采购,共分为A、B、C、D四个包;A包为给水管(AGR丙烯酸共聚氯乙烯,冷水给水管,P=1.25Mpa)采购及相关服务、B包为排水管 (UPVC螺旋消音排水管)采购及相关服务、C包为雨水管(高密度聚乙烯HDPE雨水管-虹吸式,雨水斗)采购及相关服务、D包为排水管 (柔性接口机制铸铁排水管) 采购及相关服务,各包分别确定一名中标人。具体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本次招标要求一个品牌仅限一个制造商或有厂家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不仅限于以下内容,详细内容按标书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规定;(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如果是代理商,必须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对本工程的专项授权书(每个生产厂家只可授权一个投标人);(3)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4)产品具有近三年有权检测部门的质量检测报告;(5)给水管标包需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国家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六、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8月29 日至2011年9月 2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时
地点:莱芜市文化北路15号审计局大楼东四楼
七、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招标文件售出不退。购买时必须携带以下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红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商允许代理产品的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产品近三年有权检测部门的质量检测报告,A包给水管(AGR丙烯酸共聚氯乙烯,冷水给水管,P=1.25Mpa)采购及相关服务还需提供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国家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若为代理商应同时提供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产品近三年有权检测部门的质量检测报告,A包给水管(AGR丙烯酸共聚氯乙烯,冷水给水管,P=1.25Mpa)采购及相关服务还需提供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国家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加盖生产厂家红公章)。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九、本项目联系人:李 丽联系电话:****-*******

山东金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8 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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