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业务技术用房指挥中心利民项目哈尔滨市公安局供电配套工程施工

哈尔滨市业务技术用房指挥中心利民项目哈尔滨市公安局供电配套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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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

哈尔滨市业务技术用房指挥中心(利民)项目(哈尔滨市公安局)

供电配套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SZSG0101G23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业务技术用房指挥中心(利民)项目(哈尔滨市公安局)供电配套工程施工己由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哈尔滨新区供电公司高压供电方案答复单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哈尔滨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统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哈尔滨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华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业务技术用房指挥中心(利民)项目(哈尔滨市公安局)供电配套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

2.3建设规模:主电源由66KV学院变10kV滨湖线供电。电源取自10kV滨湖线湖与墅02号开闭所特用11号间隔,设10KV电缆至用户新建高压计量室,备用电源由66KV学院变10KV学友线供电,电源取66KV学院变10KV学友线学友干51与52之间新立电杆一基,设柱上真空过流开关(开关应具备相间接地及故障隔离功能的断路器),设10KY电绕至用户新建高压计量室,新建高压计量室一座,由高压计量室转至新建630KVA箱变12座供电(其中4台为热备),主电源容量为5040KVA,备用电源容量为3780KVA。重要负荷采用自备发电机组作为应急电源;

2.4计划工期: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12月30日,共123日历天(以合同签订的工期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括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2.8最高投标限价:3,418,956.99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标准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标准,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资格,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其在投标单位连续缴纳3个月(2023年4月2023年6月)的社保记录(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3.3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置管理办法》要求,(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现场管理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38 9 1600分至20238 16 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08 30 08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进行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 202308 30 0830分。

7.3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113.4.248.45:9003/)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按哈尔滨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集中列示相关信用信誉内容:

投标期间,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期间,不得存在被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禁止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参与投标或承揽新的建设项目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形(以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网站http://zfcxjst.hlj.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

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执行,被“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欠薪企业参与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执行,列入上述被清出建筑市场的企业,其投标将被否决;

按照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黑龙江京阀管道配件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通报”文件执行,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按照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松北区在建项目责任单位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筑工人违反《信访条例》的警示公告"文件执行,对且拒不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处理的首批黑龙江远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9家施工(总包)单位和劳务单位作出两年内不得在松北区参与招投标活动及直发包登记备案,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黑龙江省福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92家企业整改情况的公示(〔2023〕31号)”文件执行,列入110家企业仍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大庆市美林照明装饰有限公司等163家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2023〕1525号)”文件执行,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3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松北区举报受理电话:0451-********、0451-********、0451-********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贸西大道2829号

联系人:韩女士

电 话:0451-********

招标人:哈尔滨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139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45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华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民安街72号

联系人:******

电 话:0451-********133*****482

日 期:20238 9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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