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课程建设课件美化动画制作服务采购项目快捷询价公告
某课程建设课件美化动画制作服务采购项目快捷询价公告
某课程建设课件美化动画制作服务采购项目快捷询价公告
(2023-JLPFNJ-F4026)
某学院某校区拟以快捷询价方式组织某课程建设课件美化动画制作服务项目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某课程建设课件美化动画制作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3-JLPFNJ-F4026
三、采购需求/项目概况
校区拟某课程建设课件美化动画制作服务,主要包括课件幻灯美化、二、三维动画制作、视频拍摄剪辑。
(一)服务内容及技术参数
1.课件幻灯美化及二三维动画制作
课件幻灯美化及二三维动画制作需求为需求方撰写讲稿脚本,制作方依据讲稿脚本进行课件美化及二三维动画制作。课件幻灯基于PowerPoint2016以上版本,动画制作使用3D Max、UE4、C4D、视频剪辑使用AE等软件制作,要求图片素材清晰、视频播放流畅、界面设计美观、布局合理色彩搭配协调、动画表意准确。制作内容需求概要测算如下:
课件幻灯制作优化300张、二维动画制作26分钟、三维动画制作5分钟、视频拍摄剪辑10分钟。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制作为准。
2.视频拍摄及剪辑
视频拍摄需求为1个成片视频,时长10分钟。视频成片分辨率不低于1080P,MP4格式,视频剪辑流畅,制作精美,达到甲方要求。教学视频素材采用4K摄像机进行拍摄,视频成片素材拍摄时间不少于30分钟,拍摄机位不低于3个,灯光根据现场进行设置。
3.人员及器材要求
制作团队人员配置,需满足三堂课课程设计并行展开,需要不少于4人同时驻校展开课件动画制作,课件动画制作人员需参与讲稿脚本的修改讨论,视频拍摄及后期制作需固定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可更换,制作完成时限为课程建设比赛结束(10月16日)。
拍摄设备:全新高性能计算机1台(甲方仅回收硬盘),4K摄像机3台,麦克风1套、LED灯光组1套,1T机械硬盘1块(甲方需回收),存储卡若干(甲方需回收),刻录机(含耗材)1个,无人机(含图传设备)1套(根据实际需求增加),动画制作视频剪辑电脑可由乙方提供(硬盘甲方需回收)。
驻校制作及出差期间(集中审查及参赛),其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交付时限
2023年10月16日前。
(三)交付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甲方指定地。
(四)经费结算方式
本项目不预付服务款,待项目履约结束并通过验收后,需求单位凭发票、检验验收报告等办理结算,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服务款以银行转账方式直接支付到合同乙方账户。在结算过程中出具虚假发票和不真实文件资料的供应商,将被列入黑名单,终生不得参与军队采购活动,并在军队采购网上予以公示。
(五)其他要求
1. 因课程建设层次较高,加之时间紧张,为避免恶意低价竞争,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完成任务,需支付违约金;
2.供应商在得知预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与课程建设团队沟通制作需求,提供制作时间计划表,明确任务分工、驻校人员及制作进度,并承诺协助课程建设团队完成阶段性审查及参赛技术支持;课程建设团队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发制作人员专业经验及能力水平复核。
3.根据项目情况,甲乙双方需签订保密协议;驻校制作期间,因保密需要,乙方需提供1台全新高性能计算机用于课件制作,并提供必要的动画制作设备、拍摄器材保障,甲方承诺以内部优惠价格提供招待所住宿场所;
4.课件动画及视频制作以实践(实验)参赛课程要求为准。
5. 制作团队人员需定人定岗,二三维动画制作人员应具备动画设计相关专业具有相关项目经验,确保能够同时展开课件及动画制作;
6.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积极做好安全保密工作,严格文件资料、数据、存储载体的管理;
7.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其素材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和赔偿责任。
四、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0万元。上述预算金额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需求所涉及的所有费用。我单位不再增加任何费用,报价方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测算报价。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具有国家或军队三级(含)以上保密资格。
六、公告时间: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6日。
七、报价文件递交要求
(一)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8月17日8时30分。超过规定时间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二)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供应商可自主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之一递交报价文件(请勿同时采取多种方式):
①现场递交:指定专人在规定时间内将报价文件递交至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具体地址电话或邮件联系采购机构获取)(法定代表人递交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递交的,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外还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受理时将现场查验)。
②邮寄:通过快递将报价文件邮寄至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具体地址电话或邮件联系采购机构获取)(寄出时间晚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的,不予受理;为防止遗漏,请在寄出的同时电话告知采购机构)。
③电子邮件:将所有文件材料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压缩并加密,以“×公司-×项目报价文件”的名称命名后作为邮件附件,在邮件正文中写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LJPFNJ@126.com邮箱(发送时间晚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未加密发送报价文件的,不予受理;为防止遗漏,请在发出的同时电话告知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将在评审开始前2小时内向联系人电话询问解压码,请保持通讯畅通并如实告知(因人员联系不上而无法解密报价文件的,报价无效)。
(三)报价文件组成
采取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递交报价文件的,所有材料需提供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正本、副本均需包含以下材料,盖章后按顺序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仅非法定代表人现场递交报价文件的需提供);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8.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具有国家或军队三级(含)以上保密资格;
9.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10.报价一览表;
11.报价函;
12.技术指标参数响应偏离表;
13.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14.交货清单;
15.其他材料(技术方案、服务简介,供应商自主提供的公司简介、资质证书、业绩材料)。
八、评审时间及方法
(一)评审时间
2023年8月17日9时00分。
(二)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即满足资格性和符合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序(无法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排序的,可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预成交供应商)。
注意:①采购需求中列出的所有商务、技术指标均视为实质性条款、不允许负偏离,任何一条无法满足的,报价无效。②报价供应商必须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严禁虚假响应、提供虚假材料、串通报价,否则一经发现,将报告监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对供应商予以处罚。
九、服务费用
本项目不收取服务费用。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询价公告在军队采购网发布。
十一、报价保证金
1.报价方应当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机构交纳贰仟元报价保证金。
2.报价保证金只能采取银行转账、电汇的方式交纳,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到达采购机构账户内,未到账的报价将被拒绝。
缴纳报价保证金账户信息:(电话或邮件联系采购机构获取)
3.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机构签订正式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在采购机构发出未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
(1)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文件的;
(2)供应商干 扰询价活动,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
(3)供应商虚假报价、串通报价的;
(4)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
(5)成交供应商不按询价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的;
(6)其他违反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行为的。
十二、联系方式
(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助理、吴主任
联系电话:181*****494、025-********
(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组长
联系电话:025-********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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