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排水一期工程监理-招标/资审公告
国家级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排水一期工程监理-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9 13:1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国家级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排水一期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级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排水一期工程已由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兰经开经发【2023】1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地方政府全额投资,招标人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国家级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排水一期工程监理
3、建设地点:兰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示范区。
4、建设规模:
4.1 给水管道:设计起点为北滨河路现状DN1200给水管道,设计终点为经开区进口1#路与S1502#道路交叉口。共分为三段,第一段北滨河路至S522#路段,设计管径为DN900、DN600,设计长度为2270m;第二段不在此次招标范围之内;第三段北环路至经开区S502#南延段,设计管径DN600,设计长度为1021m。给水管道采用K9级球磨铸铁管道。给水管道设计总长度为4831m。
4.2 污水管道:设计起点为经开区进口1#路与S1502#道路交叉口,设计终点为北滨河路现状DN800污水管,第一段北滨河路至S522#路段,设计长度为495m;第二段不在此次招标范围之内;第三段北环路至经开区S502#南延段,设计长度为1725m.管道采用采用钢筋砼II级管。污水管道为总长度为2991m。
5、资金来源:地方政府全额投资。
6、项目工程费:约1330万元。
7、招标范围:伴随本项目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结算完成。本项目监理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项目验收、竣工资料移交、质量保修期等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8、计划工期:4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 09 月 0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 10 月 28日
9、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10、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符合现行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3、根据相关文件监理企业现场管理人员岗位配置基本要求,本项目拟配备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2人,须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0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4、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07月01日至今)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以监理合同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5、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0年-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省外监理企业在甘参加投标活动,应当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日期:2023年08月09日至2023年08月14日(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时间:2023年08月09日至2023年08月14日
3、获取方式: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 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端口在线上传电子投标文件(.SGEF格式一份、.CZR格式一份、.GEF格式一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关于原件的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单独递交原件备查,若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行为,将对其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注:中标后,招标人有权查阅中标人各项资格证明原件。
5、接收异议的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http://www.lzztbjd.cn:9002/(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
联系部门: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若昊
电话:0931-*******
通讯地址:兰州市安宁区新城科技孵化大厦16楼
5、接收投诉的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http://www.lzztbjd.cn:9002/(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
联系部门: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肖主任
联系电话:0931—*******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九州通西路70号孵化大厦1212室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新城科技孵化大厦16楼
联系人:宋若昊
电话:0931-*******
2、招标代理单位:兰州兴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民主西路9号(兰州SOHO)10楼
联 系 人:吕世岳
联系电话:0931—*******
3、审核备案单位: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3年08月0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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