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县区畲江圩镇粮仓及周边环境提升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州市梅县区畲江圩镇粮仓及周边环境提升改造工程已由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县区发改审【2022】14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梅州市梅县区畲江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梅州市梅县区畲江镇人民政府 ,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资金和专项债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及内容:工程总占地面积为*****.7平方米,拟对现有的粮仓、成品仓等粮仓建筑进行提升改造,建筑面积为4102.5平方米。对厂区进行围墙修复、拆除重建城区路面、新建排水沟及沉沙井及环境提升等,配套建立烘干机房、防尘设备房、地磅房、碾米房、砖混房屋各一座;
2.2 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3 招标控制价:*******.49元 ;
2.4 建设地点:梅州市梅县区畲江镇;
2.5 建设工期:90个日历天 ;
2.6 承包方式:单价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截止开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投标人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信誉要求:2022年12 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书)。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群体工程)。
4、 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8月28日18:00时。
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选择“梅州市”进入梅州专区(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index),并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参与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具体操作指引详见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服务指南)。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接受投标邀请和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任选其一)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3年 8 月 30 日 8:30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3年 8 月 30 日 8:30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6、投标保证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在各媒体发布的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的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梅州市梅县区畲江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畲江镇畲南大道55号
联系人:丘先生 联系电话: 0753-*******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广东建驰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梅州市梅县区新金街7-3号四楼
联系人:熊工 联系电话: 0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