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第二实验小学改扩建项目拆除施工采购公告

南京市鼓楼区第二实验小学改扩建项目拆除施工采购公告

南京市鼓楼区第二实验小学改扩建项目拆除施工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9

项目概况

南京市鼓楼区第二实验小学改扩建项目拆除施工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 8 21 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JX-GLESX*******

项目名称:南京市鼓楼区第二实验小学改扩建项目拆除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08元

采购需求:南京市鼓楼区第二实验小学改扩建项目拆除施工。(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并提供近半年内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任意一个月即可),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复印件、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备注:

(1)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投标人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2.1条全部证明材料: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依据《关于做好拆迁垃圾资源化利用相关工作的通知》(宁建建字【2019】303号)、《关于征收拆迁工程招投标注意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投标人须为宁建建字[2020]188号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信息名录”中的单位,否则必须提供与宁建建字[2020]188号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信息名录”中的单位签订的意向性合作协议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5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

根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两天前办理。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 8 月 10 日至2023年 8 月 16 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方式:报名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7号15楼)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3年 8 月 21 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3年 8 月 21 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7号15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 8 月 21 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7号15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盖章版扫描件、U盘形式,同纸质文件分开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未按要求提交将不接收其响应文件。

2.勘查现场及答疑: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供应商应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现场地形、道路、地下和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施工、投标报价的因素,且供应商应对自行获得的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所需费用自行承担。一旦供应商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为由,而提出额外的赔偿、补偿、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等要求,对此采购人可不予采纳。

3.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

4.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5.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三步两桥6号

联系方式: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7号15楼

联系方式:199*****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小毛

电话:199*****991

标签: 改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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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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